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立法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解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发布时间:2008-05-06 14:24:37

AD IN PAGE
    我国首部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法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城市管理服务广播向广大劳动者对此进行解读。据统计,在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报酬争议位居首位。

    劳动仲裁可“自助”完成

    与此前相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调解仲裁过程拉长了,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仲裁员徐海威将其概括为“一协、一调、一裁”,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去起诉。

    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处长郑秀兰提醒广大劳动者,有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撑腰做主”,再加上劳动仲裁现已完全免费,没必要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一定要请律师打官司。“实际上自己能说清楚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自己去解决问题。比如协商、调解、仲裁,这整个的环节自己就可以胜任,也有很多劳动者是自己来主张自己权利的。”

  用人单位亦可反诉劳动者

    徐海威强调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既有提供劳动者工时考勤、工资发放等证据材料的义务,也有反诉劳动者的权利。“现在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这种案件数量正呈上升趋势。”徐海威介绍说,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派遣公司与劳动者本人发生劳动争议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原则,劳动者可把实际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列为共同的被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法院诉讼阶段,也会将其列为共同被告。“用咱们老百姓通俗的话讲,就是谁也跑不了。”

    新闻背景

    劳动报酬争议数量最多

    徐海威目前已处理2000多件劳动争议案件。据他介绍,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涉及几类,包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福利,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其中,劳动报酬争议是所有劳动争议中数量最多的一个。”



来源:新华网
编辑:陈秀军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劳动保障部:抓紧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配套法规政策 ·全国总工会就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答记者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 ·依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完善部分案件“一裁终局”的规定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 劳动行政部门应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明确: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我国拟立法赋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项职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修改十方面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将首次审议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