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时政

西藏各大寺庙纷纷举行祈愿大法会
作者:拉巴次仁 郭鑫   发布时间:2008-05-06 15:03:47

AD IN PAGE
    连日来,色拉寺、哲蚌寺等西藏各大寺庙纷纷举行祈愿大法会,僧人们齐声诵经,祈愿世界和平,祝福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

    5日上午,拉萨“三大寺”之一的哲蚌寺措钦大殿内传来浑厚的诵经声,400多名身着绛红色袈裟的僧人静坐在措钦大殿经堂里齐声诵经祈祷。

    祈愿大法会藏语称为“莫郎切波”,是藏传佛教格鲁派最重要的佛事活动之一,主要是通过祈愿大法会,祈祷在新的一年里,世界和平、去灾灭祸、五谷丰登、六畜兴旺。

    哲蚌寺位于拉萨市西郊10公里处的根培乌山上,远远望去,雄伟的建筑群好像堆积在山坳里的雪白大米,“哲蚌”藏语意思即为“堆积的大米”。哲蚌寺是格鲁派祖师宗喀巴的徒弟绛央曲杰扎西班丹在大贵族朗嘎桑的资助下,于1416年动工兴建的,建成后很快发展为格鲁派寺院中实力最雄厚的寺院之一。

    哲蚌寺民管会主任、僧人阿旺东觉介绍,5日举行的祈愿大法会是哲蚌寺自“3·14”事件后恢复正常宗教法事活动以来迎来的第一场遵循传统惯例的祈愿大法会。

    阿旺东觉说,拉萨发生“3·14”事件后,哲蚌寺的正常宗教法事活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恢复寺院的正常秩序,维护寺院的稳定,自治区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已在寺院开展了一个多月的工作。

    哲蚌寺80岁高龄的经师旦巴龙多说:“能在和谐、宁静、安详的气氛里举行祈愿大法会,我感到非常高兴,我们广大僧众祈愿世界和平,祈愿人民幸福安康,祈愿国家越来越强大,也祈愿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

    而就在北京奥运会倒计时一百天的4月30日,色拉寺350多名僧人也在该寺措钦大殿举行了同样的祈愿大法会。僧人们同样以诵经声祈祷世界和平,祝福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

    色拉寺位于拉萨布达拉宫北面3公里的色拉乌孜山脚。“色拉”在藏语中是野玫瑰的意思。传说山下修寺时这里长满了野玫瑰,色拉寺因此得名。该寺由藏传佛教格鲁派祖师宗喀巴委派其八大弟子之一的释迦益西,于1419年兴建。色拉寺与甘丹寺、哲蚌寺并称拉萨“三大寺”。

    色拉寺75岁的高僧洛桑群培说:“今年北京将举办奥运会,这是我们所有中国人的骄傲和百年梦想。我们寺庙在此次诵经中除了祈愿世界和平外,还祝愿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

    据洛桑群培介绍,色拉寺已于4月28日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广大僧众能进行各种合法、正常的佛事活动,而这次祈愿大法会是色拉寺遵循传统惯例的一次祈愿法会。

    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书记丹增朗杰说,色拉寺、哲蚌寺举行“祈愿世界和平,祝福北京奥运”的祈愿法会,充分表达了广大僧众的共同心声。

    “我们希望世界和平,希望北京奥运会成功!”在色拉寺朝佛的藏族大妈江日听说色拉寺已经恢复开放后,特地赶来朝佛。她知道寺庙举行了“祈愿世界和平,祝福北京奥运”的祈愿法会,感到很高兴。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因为西藏不仅有宏伟壮丽的自然风光,也有灿烂悠久的人文历史,所以如果不能参观寺庙是一个非常大的遗憾。”刚刚参观了色拉寺的广州游客张坚十分高兴。第一次到西藏旅游的张坚说:“现在拉萨社会秩序正常,我也没有太多的担忧。”

    目前,布达拉宫、色拉寺等重要宗教活动场所已向信教群众和游客恢复开放,其他主要寺庙佛事活动也已经开始举行,并将陆续恢复对外开放。



来源:新华网
编辑:韩京红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拉萨对受损民房补助最高达每平方米800元 ·“免费”正成为西藏民生关键词
·西藏近千年天文历算学古籍完成电子化 ·达赖喇嘛要顺应历史潮流
·西藏人口增长1.8倍 平均寿命提高31.5岁--数据和事实戳穿“藏青会”的谎言 ·“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人道精神!”——访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协副会长策墨林·单增赤列
·拉萨青年为北京奥运加油 ·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参观"西藏今昔"大型主题展
·中外观众“零距离”感受新旧西藏巨变 ·且看“记者无国界”怎么经营“贞节牌坊”
·西方需补中国历史文化课 ·西藏藏族企业家队伍不断壮大
·西藏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西藏明天更美好"--"西藏今昔"大型主题展特写
·"藏青会":从暴力走向恐怖的"藏独"急先锋 ·意大利历史学家谴责西方势力图谋分裂中国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