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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出意外 法官耐心疏导调解结案
作者:肖则兰 邱卫红 发布时间:2008-05-06 15: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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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四川泸州江阳区人民法院弥陀人民法庭成功地调解了一起非诉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死者家属得到了政府一次性赔偿16万元。
今年4月6日下午,在弥陀镇来龙村通往黄舣镇盘龙村的村级公路建设工地上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在拆除盘龙村村委会办公室的过程中,来自合江县的雇工韩某被预制板压死。死者家属随即将死者尸体抬到政府要求解决,政府先期支付了5万元,要求家属将尸体安葬,但死者家属提出要政府赔偿60万元才同意安葬,死者家属停尸相要挟。弥陀镇政府多次做工作都没有结果,事态在进一步扩大。 为妥善解决该事件,4月11日,江阳区法院弥陀法庭派法官伍卫前去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伍卫同志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依法对死者家属做非诉调解工作,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逐项进行讲解,经过一天的耐心疏导,死者家属放弃了不合理的要求,同意了法官的建议并与镇政府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政府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16万元。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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