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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法官案件质量“回头看”
作者:梅雪松   发布时间:2008-05-07 14:43:07


法官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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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为强化对审判工作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今年,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建立了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对矛盾突出的典型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对所办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进行“回头看”,收到了良好效果。

    回访中,该院采取面对面形式与当事人进行亲切交谈,着重了解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态度是否文明、是否有吃、拿、卡、要等现象,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态度和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情况,虚心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及审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详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案件疑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地方,回访人员从法律角度耐心阐明有关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这样,既缓和了当事人因诉讼激化的矛盾,又维护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回访,该院不仅把对人的监督与对案件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而且进一步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该院今年第一季度审结的各类案件中,无一案件因上诉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例上访事件的发生。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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