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人员许健去年曾因入室盗窃被判入狱8个月。然而就在他刑满释放之日,刚刚走出监狱大门的他又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原来,许健是一名惯偷。其于2006年8月至2007年4月间,采用钻窗入户的方法大肆在上海市各处入室盗窃。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判决,判处许健有期徒刑3年3个月。 2007年初,许健来到镇坪路上某栋高层,乘电梯上到12楼。其趁四下无人之机,用随身携带的金属钳将靠近走廊住户家的窗栅栏剪断,钻窗入室后窃得现金600多元及价值1300多元的白金戒指一枚。正当他卷得财物打算溜之大吉时,被大楼门口的保安人赃俱祸。之后,许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7年12月22日,许健刑满释放。然而就在同一天,因其先前的盗窃罪行被警方发现,刚刚获得自由的许健再次被戴上了冰凉的手铐。
庭审中,许健沮丧地交待,2006年8月的一天,他来到钦州路上的一个高层小区,见并无保安拦截盘问,便独自坐电梯上到10楼。当时他看到走廊边的一户人家屋里没人,窗户又正好开着,于是就从窗户爬了进去,顺手拿走了桌上的1000元现金。
2007年3月,手头吃紧的许健再次来到上次得手的那栋高层,用同样的方法窃得1000元现金、信用卡1张及密码纸等,并用这张卡在ATM机上提取现金1200元。仅仅过了一天,许健来到位于中山西路上的一桩高层,用同样的作案手法窃得3000余元。一而再、再而三,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许健用相类似的手法在本市的多处高层居民楼里大肆作案,直至东窗事发,共窃取价值12200多元的财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