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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有风在双肩掠过
作者: 飘摇 发布时间:2008-05-07 15: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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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办过很多类型的刑事案件,接触过形形色色的罪犯。对一般的犯罪分子,我和普通人一样痛恨。但当我面对一群群少年犯时,我的心里更多的是痛,而不是恨。
那天我到看守所送达起诉书副本,看着上面三个稚嫩的年龄,心情一下子又突然坏了起来。这是一起涉及三名少年犯的抢劫案,这三名被告人均是从农村到县城读书的少年,都只有十四、五岁。他们的家在偏远的村庄,家境都比较贫寒。到城里来读书前他们没有离开过那片土地,没见过外面的世界是如何精彩。有些父母为了能让他们跳出“农门”,脱离农村的贫穷,是借钱交的学费。正因为这样,这些孩子得以看到外面的世界。但是,这些孩子在缤纷的城市里迷失了。因为家里条件不好,因为学习成绩太差,他们几个“走到了一起”,撒谎、逃学成了“家常便饭”……为了弄到几十块上网的钱,他们趁着夜色,采取暴力或威胁手段拿着匕首多次进行抢劫,打伤、刺伤3人,到手的只不过是127块钱,将换来的却是终身的悔恨。 看守所老吴领了三个少年进来,尽管早就知道了他们的年龄,但最后进来的一个着实让我的心揪了一下。他看上去大约十一、二岁,皮肤黑黑的,个子矮矮的,也许还不到一米三高吧。他有14岁吗?我开始怀疑起来,眼神始终关注在他的身上。老吴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憨笑着说,就是这三个“小鬼”了,最小的这个一个月前才满的14岁。 我开始讯问年龄和个子都最小的那名“被告人”,还没等我开口,他已经先问我,阿姨我可能判几年?清脆的童音与沉重的问题交织在一起,瞬间从耳边灌入我的大脑,令我几乎窒息,我重新仔细的端详面前这个看上去还只有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把眼前的少年和抢劫犯罪联系在一起。 …… 不久,法院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审判,在法庭上我再次看到了这个“小”被告人。与上次不同的是,经过十几天的关押,少年已显得形容憔悴,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他两眼婆娑的用酸楚的话语回答着公诉人、指定辩护人及法官的问话。法庭上,看着他们充满稚气的脸,让我实在不愿将他们与罪犯这个词联系在一起。然而,感情不能代替法律,这是一个法官必须坚持的立场。他们的行为确实危害了社会,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庭审结束了,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的有期徒刑,他最轻,1年,而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些处在花季年龄的少年,人生还刚刚起步,却将永远背负罪犯这个沉重的十字架。 掩卷沉思,如果这些孩子的家庭环境不是这样,如果学校能让成绩不好的学生也能找到自信心,让他们在学习知识中找到乐趣,如果这个社会的变化不是那般光怪陆离,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多一点社会责任心,他们的结局也许不会是这样了。 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阶级社会里是永远存在的。但是并没有谁生下来就烙上了罪犯的印,注定要成为罪犯。几千年前孔老夫子就说过: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也有“孟母三迁”的典故。可见教育和环境对人的成长之重要。法律的功能是维护公平正义,惩恶扬善。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不变的司法原则。我们试着用这一原则适用于这一少年,我看到了法律在这里是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根据刑法的规定,少年将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如果出来以后他可以做什么,他又能做什么呢?身边的亲人无监护能力,社会保障机制还未覆盖到他。也许,他又将再次侵犯别人,再一次的和人们相处的不融洽。民主法制的进程已悄然向我们走进,社会保障机制也会逐渐遍及整个社会,我依稀看到了少年眼里包含着孤立无助的泪花,我不知道少年的明天在何处? 在花季里,狂风来了,家庭、社会,我们每一个人,能否撑起一把伞,为开放的花儿遮风避雨? (作者单位: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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