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环境保护审判法庭揭牌仪式,同时宣布宜兴市、江阴市、滨湖区、锡山区和惠山区法院成立合议庭。此举在江苏省尚属首例,标志无锡法院环保审判组织得到加强,审判机制趋于完善,太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环境保护审判庭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涉及无锡市辖区内水土、山林、保护的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涉及环保的一、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负责对经审理的案件在案件生效后的相关执行工作;对有关部门和企业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司法整改建议,做好相关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对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
“设立环境保护专门的审判机构,主要是为了充分整合现有的司法资源,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全新审判模式,统一环境诉讼案件的司法标准,克服因涉及的受害人比较多、环境专业知识要求高、受害人无法举证等原因引起的诉讼困难,同时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提出整改司法建议,提高社会公众树立维护生活环境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促进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的自觉行动,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拓展环境纠纷司法救济途径。”无锡中院褚红军院长在给环境保护审判法庭授印后,介绍了环保审判庭的职能。
该庭向社会公众作出承诺:立案当日制 ,直接审查涉及环境保护的各类案件,符合受案条件的当天立案,确保立案方便快捷;审案全日制,环保案件取证、保全、开庭等审判活动实行无假日制度,确保案件快审快结。执行全时制,环保案件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行制度,穷尽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非诉环保行政执行提前介入,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执行及时有效。服务全方位,对环境保护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全面服务保障。
当日,全市法院办理非诉执行案件4件。滨湖区法院强制执行了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责令停止生产、处罚20000元和镇南海云浴场停止新增燃煤锅炉的使用、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这4起案件做到了当日立案当日执行。
无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戴解平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道才为环保审判庭揭牌,并致贺词。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