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刑事审判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3少女连抢34名女生 法官庭前帮教幡然悔悟
作者: 区倚 张艳梅    发布时间: 2008-05-08 08:47:04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法官妈妈,我错了,能够给我们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吗?”5月7日上午,走出看守所大门的晓鑫等3名不满16岁的在校女生,将各自写得工工整整的悔过书交给前来宣判的法官。得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的消息,3位满脸稚气的少女与前来相迎的亲友抱头痛哭。  

    去年11月11日下午3点左右,云南省沾益县某中学晓鑫等3名女生预谋后,窜至母校女生宿舍搂及学校食堂附近,以语言威胁、搜身和殴打及收保护费、借钱等方式对小杜等34名女生“拔毛”,共抢得现金279.5元。案发第3天,民警将晓鑫等3名少女抓获后,3少女对抢劫初中女学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2月18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月17日,沾益法院受理晓鑫等3被告人涉嫌抢劫案后,鉴于该案是该院遇到的首例未成年少女团伙犯罪案的实际,该院决定由少年案件审判庭承办。接案后,承办法官在充分审查案情的基础上,于4月8日走进看守所与3位被告人释明了有关法律规定,深层次挖掘其犯罪心理因素的同时,有的放矢地对她们进行感化和帮教,消除她们的思想顾虑和抵触情绪,并为她们分别指定了辩护人。4月9日,法院作出决定聘请社会调查员就她们犯罪的原因,家庭情况和社会反映以及看守所中的表现等情况展开充分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交法庭。

    近年来,云南省沾益县人民法院在坚持“少年模拟法庭”、“圆桌审判”、“定期回访帮教”和与妇联等共同在辖区的8个乡镇设立青少年维权信箱,构筑青少年维权“立体化”通道的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家庭有监管条件,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部分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缓刑。

    在晓鑫案审理过程中中,结合社会调查员的《社会调查报告》及晓鑫等3被告人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庭作出前述判决并对3位被告人的帮教工作作出安排。



编辑: 漆浩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对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实行社会调查员制度的探讨 ·刑事社会调查制度之新探
·不让丧父失母姐妹再添心伤 ·江州区法院积极回访帮教缓刑未成年人犯
·注入一缕春光亮丽一片天空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对策
·汝阳法院妙用“加减乘除”挽救失足少年 ·中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立法体例比较分析
·爱孩子,就让他们经受些风雨考验 ·二七区法院少年审判注重寓教于审
人民法院必须牢牢把握社情民意
郑州中院交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心得体会
睢阳区法院定期评查卷宗提升审判质量
丁玮:铁面柔情铸天平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