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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前调查评估判后回访
作者: 朱维龙 周建军    发布时间: 2008-05-08 08:32:03


5月7日该院法官到东门村委会了解涉嫌盗窃宋某范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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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前调查评估和判后回访工作。

    日前该院制订了管理办法,明确了有关业务庭室的分工与合作。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审判监督庭会同少年审判庭,在案件审理前深入到有关社区、村委、学校及被告人的家庭,了解被告人的一贯表现、家庭状况、学习情况等,就其社会危害性等作出评估,供合议庭审理时参考,做到宽而有度,放而不纵。对于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不定期地到考察机关、基层组织、罪犯所在单位、学校回访,了解监管帮教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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