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执行手记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执行干警的一天
作者: 昌婵    发布时间: 2008-05-08 09:14:35

AD IN PAGE
    2007年6月27日傍晚,局长通知第二天大清早要下乡执行。当晚睡得很不踏实,睡梦中似乎有一种声音在持续不断地催促着。睁开睡意浓浓的双眼看看窗外,天还灰蒙蒙的。再看看闹钟,天,都4:30了。浑身一个激凌,我睡意顿消,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

    4:52分,我几乎是狂奔着冲进法院大门。十几个同事着装整齐,精神抖擞,就等着我一个人了。见此情景,我不禁汗颜,紧赶慢赶还是晚了一步。我们执行局有干警(含法警)23名,分为四个执行小组,平时以办案以组为主,遇有大案、难案或突紧急事件时,则全局行动,今天清晨是全局行动。

    5时整,我们准时出发。我们得在5:30之前赶到目的地,也就是说在被执行人起床之前将他堵在家里。这本是一个简单的赔偿案件。被执行人需赔偿申请人被损坏的制红砖设备近1万元。但由于被执行人态度恶劣,该案虽经几次执行却未有丝毫收效。上个月,主办该案的法官与其他三名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里执行时。被执行人竟然纠集父母、兄弟及亲友等十多个人将四名执行干警团团围住,将一名干警打伤后,被执行人外逃,直到前几天才回家。因而我们这次的行动不能让被执行人知晓哪怕一点点行踪。

    天色尚早,路上行人不多,四辆警车开得飞快。我们比预期早10分钟赶到了目的地。车还未停稳,坐在我身边的同事已钻出了车门。晨曦中,着装整齐的同事身形异常矫健,动作疾迅利落,仿佛是训练有素的神兵天降,仅仅在眨眼之间,十几名干警已井然有序地将两座房子的各门守住。敲门声随之响起。不大一会,被执行人及其哥哥便相继被带了出来。但是被执行人的父亲,就是上次用板凳打伤干警的人没有找到。我们几个屋里屋外找了个遍,连床底、衣柜都看了,就是不见人影。这么早他会去哪里呢?有个人(估计是他的老伴)不停地跟在我们身后说:“他昨天去亲戚家了,还没回来。”想想也有道理。我和两位同事刚走出大门没几步,听见一阵喧哗从后屋传来,原来是被执行人的父亲惊慌之中居然躲进了厨柜下面,那么狭窄、低矮的地方也不知他是怎么钻进去的。我们几个人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拉出来。他脸上、鼻子上粘满了乌黑、油腻的锅底灰,模样即滑稽又狼狈。

    带三人回法院后,问话,送看守所,再匆匆去外面吃点早餐,上班铃声刚刚响起。同事们按组分头行动,各忙各的案件去。

    上午八点,太阳已经白花花地让人睁不开眼睛了。“今年的天气热得有点邪门了,今天肯定又要晒死!”有同事一钻进车里就自言自语。确实如此,才是六月初,已是烈日似火烧,稍往太阳下一站,便大汗淋漓,浑身如水洗一般,这样的天气,实在没几个人愿意出门。但我们执行四组的日程却排得满满的:白天三个案件,晚上还有一个欠款案。

    第一个案件是水事纠纷。双方当事人世代为邻,共饮一江小河水,双方各有一个排水口,水流基本均衡。去年天旱,双方为灌溉发生争执,被执行人一方擅自用水泥、混凝土修筑了小水坝,阻止申请人用水。该案经法院判决:拆除水泥坝,恢复原状。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执行四组曾两次到现场勘察发现:申请人为引水春耕,已在小水坝上挖开一个小小的排水口。当时正值春天,双方的排水量能基本保持均衡,我们认为维持这样的现状最好。传了被执行人的代表来问话,被执行人代表也同意我们的方案。但申请人不同意,他们提出:春天水量大双方排水量尚且能均衡。如到农忙天旱时灌溉量大增,被执行人的排水沟可以任意加深加宽以增加排水量,但申请人一方却不能。经多次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双方达成一到和解协议:在水泥坝上凿出一个宽1.5米、深0.5米的排水口,以保持双方水流量基本均衡。今天,我们是第三次现场执行。

    赶到村里时已是上午10时。从村里到执行现场还有很长一段田埂路,只能步行。田埂路又弯又窄还很不牢固,我们一步一低头走得小心翼翼 。太阳很大,没走多远,几个人被晒得大汗淋漓,连话都不愿意多说。泛黄的稻穗已低下沉重的头,烈日下的田野很安静像一张巨大的绿毯。“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在我身旁”多和美好的意境啊,可现在……,我抹一把汗水,思绪飘忽。 弯了又弯,转了又转,终于到了目的地。

    小河水清澈透明见底,缓缓地流着,浅浅地刚过膝盖。河岸一棵高大的杨柳,给河面投下一大片阴影,好凉快啊。几个人迫不急待奔进河里,掬一捧清凉的河水洗洗脸,洗洗手,太痛快了。“要是这棵树再长过来一点,遮住水泥坝就好了。”“要是水再深一点,能游泳才好呢……”小伙子们尚意犹未尽。可局长已抡起大锤开砸了。“嘭嘭”声在空寂的田野里显得格外清晰。五个男子汉甩掉上衣,轮流上阵,配合默契。有的凿,有的撬,有的抡大锤,有的掌钎子。但见水花、碎石乱溅,“叮咚”之声不绝于耳,坚硬的水泥坝在一点点松动,好一幅热火朝天的水利工程兴建场面!太阳太大,水泥坝坚硬。不大一会儿,干活的人便全身湿透,汗水混合着河水,如雨点般掉进河里,也顾不上擦擦。偶尔停下歇歇,喝一口浸在河水里“冰镇”过的矿泉水,就是莫大的满足了。炎炎烈日下,整整奋战了尽两个小时,终于按协议凿好了排水口。 小河水轻快地流淌,冲走了身上的汗水,也带走了满身疲劳。

    下午13时左右,赶到镇上解决了午餐,马不停蹄地投入到另两个案件的执行当中。好在两个案件的被执行人都住在镇上,省却了我们的奔波之苦。一个是卫生行政非诉案件,要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等,通知其明天到庭。另一个是交通肇事案件,是一个多年未结的积案,需将被执行人将回庭里,必要时还得采取强制措施。五个人兵分两路,分头进行。待我送达完毕,另外两同事已将交通肇事案件的被执行人带到车上了。

    回到办公室,交通肇事案件尚未办清,非诉案件的被执行人倒很积极,提前和一亲戚赶到了我们办公室,只是情绪很激动,不停地大吵大嚷。一时办公室里象开了锅一般。五个人分头做工作,调解。临下班时,非诉案件的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该案从立案到结案总共才两天的时间,成就感不自觉地涌上心头。

    “今天可以按时下班了吧?”有同事看看时针快指向18时,喜形于色地问局长。局长从卷宗中抬起头来:“你们几个先去吃快餐吧,20时到办公室集合,今晚执行丁某欠款一案。”

    晚饭过后天气正好,红彤彤的夕阳已跌落西山,凉爽的晚风扑面而来。滨江大道上散步的人越来越多。难得有这样悠闲的好时光,我们随着散步的人流。慢慢地走,随意地聊,江风习习,轻轻地从身上、脸上拂过,路灯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路边的茶庄也热闹起来。多么美好的时光啊,只是过得太快了,我们得去办公室集合了。

    丁某欠款一案已执行三年之久。自该案立案以来,只知道丁某在外地搞工程,但一直没有他具体的地址。最近申请人获知丁已回家,向我们提供了丁某的车牌号,我们连续几天在丁家附近守候,但一直未见丁某的车回家,且看今天运气如何。

    至晚上22时,我们已去丁家附近车库转悠了三次,但仍不见那个烂熟于心的车牌号码。23时,我们第四次去查看后仍然没有,一同事不甘心,去看其他的车库。我们也没在意,正准备先走。突然,同事压低了的惊呼声传来:“快过来,车在这。”车回来了,丁某一定在家。虽然我们只知道丁家的门牌号,但由于丁所居住的小区属全封闭式管理,各楼梯的底层都有铁门锁着,住户们出来进去各凭自己的钥匙开铁们。我们望着丁家的灯光,一边与小区的保安联系,一边在楼梯口守株待兔,等候住户进出。功夫不负有心人,摸约过了20分钟,有一家人走过来准备上楼。看了我们的证件后,男主人很爽快地为我们开了铁门。

    当我们进入丁家时,被其妻叫醒的丁某惊异万分,好半天反应不过来。不停地看墙上的钟:“都这么晚了,你们还没下班吗?”问话、搜查。他家里居然连1000元钱都没有。丁某再三保证:“先用车做抵押,一个月之内将债务还清。” 办齐了一应手续,走出小区大门时已是凌晨。不远处,夜市正是热闹非凡时,一阵阵诱人的香味扑面而来。“去吃夜宵吧。”几个人异口同声。选定了位置轻轻松松地坐下,看近处人群悠然自得,远处霓虹灯五彩缤纷,疲惫辛劳顿时全消。这一天过得还不错!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李金红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成立调查小组 解放区法院让被执行人财产无处藏匿 ·山东齐河法院:申请人选择干警执行效果显著
·把监外执行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 ·执行深处万里春
·加强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关注民生的重要体现 ·《物权法》语境下的法院执行工作浅论
·全国法院启用新版执行公务证 今年7月1日起生效 ·最高法院采取措施努力推进执行工作
·2007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稳步推进 ·确保信息管理系统良性运行 奠定解决执行难基础
云阳“垃圾伤人致人死亡”赔偿案11年后执结
全椒法院为民工追讨工资 24万元执行款当场发放
嘉陵法院巧执三案化解四方矛盾
创新执行机制 提高执行能力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