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位置: 执行追踪 |
宁都法院电话执结12年积案 执行艺术得好评
作者:陈春文 张俊 发布时间:2008-05-08 11:01:30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5月7日,领取了全部剩余标的款的申请执行人陈春生,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这个案子从判决到执行,几任法官十多年尽心尽力办案,都因被执行人赖福生躲债外出无法结案。我自己都不抱什么希望了,没想到这次你们几个电话就让这个多年老案顺利执行完,真是不得不佩服你们的执法艺术。”
1996年9月,申请人陈春生因被执行人赖福生拖欠退股投资款与分红等将其诉至法院。该案法院判决由赖福生返还陈春生合伙经营砖厂期间的投资款等共一万余元。1996年底至1998年间,执行法官采取多种措施,先后提取了被执行人陈春生的到期债权,拍卖砖厂红砖收入等应执款项。该砖厂后因经营不善而倒闭,陈春生于1998年变卖家产后外出务工,一直居无定所逃避执行,致使该案不得不中止执行。 2008年初,该院执行法官多方寻访后获悉,陈春生现供职广东揭阳某企业,且担任企业中层职务。执行法官主动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阐明利害关系、执行政策、及民诉法修改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多次电话做工作后,赖福生明白该案必须妥善处理完毕,并承诺于“五一”假期后返回法院。 5月7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赖福生当庭将剩余款项全部履行完毕,历时十二年的积案得以执结。 编辑:李金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