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行政

浙江瑞安一老年人"霸王搬运"团伙被拘
作者:柴燕菲  袁爽 赵小鸥 林光友   发布时间:2008-05-08 11:55:42

AD IN PAGE
    一块1.6乘1.9米的大理石,从浙江温州买来1000元,商家送货上门仅要100元,可大理石搬到了住处楼下,要进电梯时,却被一群老人拦住。 “这里必须由我们搬!你叫谁搬都不可以!一口价200元!”

    这是我们村的地方

    5月5日上午,当瑞安市民潘某准备将从温州买来的一块大理石搬上瑞安筼筜桥村时代大厦5楼时,一群50多岁的老人将其拦住。

    “哪有这样的道理?人家从温州运过来再搬上楼也才100元,你们却要200元?”潘某早就听说最近筼筜桥村里的几个老人成立了一个搬运组,住户要搬运东西必须找他们老人搬,而且价格由他们说了算。没想到,今天让他碰上了。“给你100好了,大家都让一步。”潘某想想还是息事宁人算了。

    “就是200,这是我们村的地方。”面对老人的无理取闹,潘某感到非常无奈,“200?我还不如就地砸了呢!”,随后他报了警。

  霸王“搬运组” 倚老卖老

    “你们来干什么,我们是村里的老人搬运组,这是我们村的地方。”老人看到派出所民警来了,神色有点慌,但仍仗着自己人多,摆出一副强硬的姿态。

    “你们的收费标准是什么?你们的收费依据是什么?你们的收费发票呢?你们知道不知道这是犯法的?”在民警的一阵攻势下,刚才还假借“声高理直”的老人们还是有点慌动了。

    潘某见民警到场,便叫搬运工将大理石搬向电梯——“不许动!这是我们的地方,就必须我们来搬!”两名老人“噌”的蹦出来将电梯门堵了个严严实实。

    据民警介绍,这支“老人搬运组”的成员都是当地筼筜桥村村民,年纪最轻的也已近50岁,最大的已快70岁,但各个都显得很“壮实”,

    “你知道这是犯法的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是村里的地,就只能由我们老人搬运组搬。”张某某说,村里老人搬运组成立时,老人们都说好了,有事要一起上,谁也不能退,吵也要吵个赢——“搬运价格就只能由我们说了算,没得商量。”

    大多数住户选择妥协

    记者从当地了解到,一些住户均有类似经历,但跟不懂法的村里老人说不清楚,一住户无奈地告诉记者,搬新家本是高高兴兴的喜事,不能因为一点钱就把喜庆气给冲了,所以大多数住户都忍了。

    “我们跟物业管理反映也没用,有些物业的工作人员劝我们不说,还给我们推荐他们呢!”市民张某告诉记者,因为嫌麻烦,他们很少会想到报警,基本上都自己忍了算了。

    在某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诉说难处,本身物业跟村里就有千丝万缕的瓜葛,而且也“惹不起村里老人”,所以即便有住户反映问题,也“没有办法”。

    霸王搬运法律不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情节严重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霸王搬运正属于其中“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这一条。

    据警方人员透露,该7名被传唤老人中有4名老人张某(男,53岁)、陈某(男,50岁)、张某某(男,58岁)和陈某某(男,60岁)均为瑞安市筼筜桥村人,因涉嫌强迫交易已被瑞安警方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理。



来源:中新网
编辑:陈秀军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