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行政审判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德城法院行政审判引入释明机制
作者: 马静 王艳丽    发布时间: 2008-05-08 15:06:38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中恰当引入释明机制,今年一至四月份,该院通过释明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3起,执结非诉讼执行案件6起,均案结事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审查起诉时,法官告知当事人起诉的条件及诉讼风险,包括原、被告主体资格、具体诉讼请求、受案范围、案件管辖、是否超过诉讼期限以及诉讼风险的告知,避免当事人因对涉诉的法律风险不清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后果。释明举证责任,告知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以及举证的要求,为当事人指明证据收集的方法及途径,同时告知当事人有证不举或逾期举证可能承担的风险和后果,从而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举证积极性。释明裁判理由,告知当事人应尊重法院裁判,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对不服裁判的当事人当面释明裁判理由,耐心说明其诉讼主张未予采纳的原因,力争做到把法律讲透,把道理讲清,把事实讲明。对非诉讼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告知法院穷尽执行手段后可能出现的结果,对被申请人告知救济途径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督促被申请人主动履行,慎用强制措施,力求协调解决。



编辑: 陈思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龙沙法院行政庭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日照中院实施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绩效考核机制
·山亭法院行政庭连续十年实现“零错案” ·行政处罚不服邮政局诉工商局 两局长出庭"对质"
·密山法院将协调机制纳入行政审判 ·土地使用权颁证生纠纷 县长出庭应诉
·赫山法院理顺关系 促进官民和谐 ·门卫夜班突然猝死 法官六下企业化解疑团
·十堰司法建议为行政审判“开道” ·南通首例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通过协调结案
江苏姜堰法院到九江考察档案数字化建设
孙吴县法院积极参与"法律大集" 便民诉讼获实效
“有你们的守护百姓一百个放心”
“四型院长”杨照民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