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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法院速调办公室速调民商事纠纷
作者:季春   发布时间:2008-05-08 15: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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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想不到用了二天时间,法院就把我们的事情解决了!”日前,家住通元镇的李某拿着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民商事纠纷速调办公室出具的民事调解书高兴地说。

  今年1月,海盐法院成立了由3名调解人员及1名书记员组成的民商事纠纷速调办公室,积极引导群众在诉前快速依法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

  原告李某和被告陈某在一个厂上班,因一件小事引起矛盾,两人大打出手,李某被陈某打伤住院。李某向海盐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陈某赔偿损失共计7000余元。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告诉李某,像他这样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事实比较清楚、标的数额不大的案件,不必急着立案,可先通过速调办公室进行诉前调解。

    李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速调办公室,法官立即电话联系了陈某,陈某表示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第二天,李某和陈某来到法院,在法官耐心的思想开导和法律讲解下,二人半小时就达成了调解协议,陈某赔偿李某相关损失6000元,在半年之内付清。李某说:“这让我省了好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李某在调解时适度的让步,让陈某觉得调解结果既合法又合理,让在同一工厂工作的双方见面时也不再尴尬。

    “速调办公室的成立就是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落实,我们要让老百姓打官司更便捷,更高效,而且通过诉前的调解,容易把纠纷彻底化解掉,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海盐法院院长潘宇民告诉记者。

    “按照一般的诉讼程序,一个案件的审理时间在半个月以上,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较高。”海盐法院副院长洪建英说。“但通过速调办公室的调解期限不会超过半个月,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的时间临近半个月,我们会立即终止调解,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转入诉讼程序。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速调办公室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样的法律效力,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针对不同的纠纷特点,我们还会邀请人民调解员或陪审员协助调解,使调解结果更合乎社情民意,达到情理法的和谐统一。”

    速调办公室成立以来已调结民间借贷、劳动报酬、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和经济纠纷324件,平均调解周期为7天,最短的仅为1天。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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