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财经

北京公积金缴存比统一至12% 双职工家庭年增六千
作者:孙晓胜   发布时间:2008-05-09 09:02:45

AD IN PAGE
    记者9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在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北京市各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再执行目前的“8%至12%”的浮动比例,将统一到12%的标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李持缨表示,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的月缴存额上限也由目前的2166元提高到2392元。原则上不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缴存上限。  

    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的月缴存额上限是按照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北京市职工人均月工资的300%,分别乘以12%的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的。  

    李持缨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的普惠性住房制度。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基准比例和特殊比例结合的方式,调整为统一比例,符合公平原则,有利于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起点公平,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测算,一个北京市双职工家庭,月收入均为2007年北京市职工人均工资3322元,购买一套9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为6000元的限价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8%提高到12%以后,双职工家庭每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占这套限价房总价的比例则由2.36%提高到3.54%,有效提高了家庭住房购买力。  

    如果购房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在首付款20%、贷款43万元、贷款期限20年的条件下,公积金缴存比例由8%提高到12%后,双职工家庭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占月均还款额的比例将由37%提高到55%。也就是说,公积金为购房家庭承担了一半以上的还款额度。(完)



来源:新华社
编辑:韩京红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建设部设置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 ·建设部下发通知 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澄清:公积金贴息贷款未叫停 ·北海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北京公积金贷款暂不提高购买第2套房首付比例 ·公积金贷款“限贷一次”限住了谁
·北京公积金房贷暂无新规 还清贷款后可再次申请 ·浙江住房公积金存贷比接近警戒线收紧放贷
·山东公积金比例差距达20倍 网通月人均6389元 ·主要使高收入家庭受益? 公积金引发不公平争论
·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首日遇冷 市民跑两次可签约 ·公积金贷款审核最快7天 全办完不超15个工作日
·审计报告:住房公积金使用未让低收入者得实惠 ·北京住房公积金额度上调 下月起最高可贷款60万
·上海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北京公积金渎职第一案宣判 个贷员被判6年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