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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行政审判

围绕稳定和谐做好协调大文章
重庆二中院巧审三峡移民行政案件
作者:张智全   发布时间:2008-05-11 0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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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移民要求重新核定补偿的二审行政案件。与以往上诉双方矛盾尖锐对立而不愿接受协调所不同的是,被上诉方在认真听取了主审法官的协调意见后,当即决定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上诉人也主动表示撤回起诉。

    如今,在该院的移民行政案件审判中,主动接受法院协调已成为不少双方的自觉行动,相当部分“官民”矛盾当庭得到有效化解。而这一切,均得益于该院在行政审判中引进的协调机制。

    重庆二中院地处三峡库区腹地,辖区9个区县有6个均属移民大县。随着移民工作的深入推进,涉及移民的各类行政纷争逐年上升。为切实促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院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错误倾向,坚持相关法律法规与移民工作相关政策相结合,原则与特殊问题区别对待相结合,裁判说理上注重与情理相结合,个案裁决与司法建议相结合,积极引进协调机制,促使行政机关主动及时改变或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敦促行政机关及第三人在庭前兑现协调承诺,使原告的合法诉讼请求及时得到保障,进而自愿息诉,努力把“官民”矛盾化解在庭外。同时注重协调对无行政法律依据的行政相对人释明行政法律,引导其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得到救济,减少诉累,使无行政法律依据的诉讼及时终结。2007年上半年,该院针对万州区许多城市移民从原来的闹市区安置到移民新区后生活水平下降较大的普遍情况,通过协调结案后,及时向当地提出关于加强移民后期扶持措施、提高移民生活水平的司法建议。当地赓即出台了新区移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并为新区移民免费安装天然气等生活设施,社会效果良好。

    通过推行协调机制,重庆二中院所审理的移民行政案件撤诉率逐年上升,不但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移民迁建中的各种矛盾,而且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官民”和谐。据统计,自2004年以来,该院共审结一、二审移民行政案件126件,经过协调后有32件原告主动撤诉,撤诉率高达25.4%,初步收到了“案结事了、官了民了”的良好效果。



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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