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通过“四定一包”等申诉信访工作新机制,妥善处理一起十年上访老户案件。 1995年1月,家住九里区刘马路村1组的村民刘厚钦与刘马路村5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该组33亩土地改造为鱼塘。1999年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讼后,刘厚钦开始上访。2004年4月,因承包费纠纷再次诉讼,2006年8月,九里法院判决解除了承包合同。但刘厚钦认为,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刘马路村5组还应支付其改造鱼塘的经济补偿金206995元及鱼款5864元。在多次索要未果情况下,刘厚钦又开始上访。2007年4月再次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刘马路村5组支付212859元 。审理中,刘马路村5组认为,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已被九里法院判决解除,该判决现已生效。刘马路村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刘厚钦返还33亩土地,原告的起诉没有任何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审理期间,法院多方调解,但刘厚钦置若罔闻,屡次上访。
对于刘厚钦这个十年上访老户,九里法院一直非常重视,院长多次接待刘厚钦,及时听取合议庭的汇报,并指定民二庭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法院认为,如果单纯就案办案,虽然案件可以了解,但却可能引发刘厚钦继续上访,不利于社会稳定。为此,法院做了大量的法律释明及息诉稳控工作,在刘厚钦岳父去世期间,刘静荣院长及彭跃安庭长主动借钱给他办理丧事,春节期间,办事处及时带着过节慰问品看望刘厚钦。法院还向区政府建议,针对刘厚钦生活上确实困难,可以考虑重新签订鱼塘承包合同,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最终,这些关怀和温情打动了刘厚钦,意识到自己误解了法院和区政府,主动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