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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法院为植物人执回60万元救命款
作者:汪奇权 发布时间:2008-05-14 1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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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一时起兴过车瘾,导致驾驶员被撞成植物人,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老板赔偿60余万元。但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老板却突然变得“一穷二白”。不过再狡猾的“老赖”终归要露出“尾巴”,事隔3年后,执行法官终于探到一条执行线索,并赶赴成都一下在老板的账户上冻结了60万元。近日,受害人杨某的亲人赶到万州区法院,从执行法官牟仁春的手中接过近60万元的转账支票。
高速路出口附近发生车祸 2004年2月25日凌晨,一辆从重庆开往万州的桑塔纳轿车在长万高速路出口附近发生一起车祸。当时轿车撞上了路边的W型防护栏,致使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杨某遭到重创。事后查明,时年34岁的杨某家住成都市解放路,而驾车的是他的老板骆某。据悉,骆某原籍在万州甘宁镇。后进城做工程,赚了不少钱,还在万州城区买了商品房。2004年,骆某到成都去发展,并注册了几家公司。也正是这样,身为老总的骆某聘请了杨某当驾驶员。 老板变穷申请人万念俱灰 据悉,事发后骆某仅支付了2万余元。因杨某一直处于植物生存状态,随后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年过7旬的父母成为他的监护人。判决生效后,骆某并未兑现赔偿,于是杨某的父母向万州区法院申请执行。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骆某却没有大家描述的那样‘富有’。”接手此案的万州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牟仁春称,当时骆已离婚,在万州城区的房子也没在他名下,挖掘机等也出售了。随后,执行法官又赶赴成都调查骆的财产。在骆某豪华的办公室,骆自称他只是一打工仔而已;而法官查询发现,骆打理的这些公司确实不在他名下,登记显示公司老板是骆的亲哥哥。牟法官不动声色,安排在万州的同事查询骆某哥哥的情况,结果发现对方只是万州一水泥厂的普通工人。牟法官怀疑骆某转移了财产,但又苦于无证据,无法对其采取措施。 据悉,出事后,杨某的妻子与他离婚。看到家中的独子不仅被这次事故搞得家破人散,而且连救命钱也不能到位,杨某的父母感到万念俱灰。 法官候三年探到执行线索 回到万州后,执行法官几经努力,分两次为杨某执行到4万余元的赔偿款。但4万元对于杨某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而骆某也还欠杨某50余万元。 “再狡猾的狐狸,始终会露出尾巴的。”牟仁春在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后,悄无声息地开始了自己的一系列动作,能否执行到位只是时间问题。“表面上我们没有去惊动骆某,实际上背后有很多双眼睛在盯着他。”牟仁春称,整整3年,他们一直通过朋友以及骆某的熟人打探骆的消息。据悉,骆某在老家一带也算小有名气。因此每次到万州甘宁一带办案,牟仁春都会假装若无其事的向当地人打探骆的消息。 “嘿,骆某前段时间还回来过,现在好像在成都发大财了哦。”今年3月,牟仁春在与他人的一次闲聊中得到了这样一个线索。随即,牟仁春向院长莫文方以及执行局长喻小峰等作了汇报。大家分析认为,骆某现在敢公然回家,一定是看到法院这几年没有对他追究,以为这个案子了结了。 专案组赶赴成都执行到位 院长莫文方立即责成执行局成立专案组,火速赶赴成都。执行局长喻小峰也特地增派了人手,配合牟仁春打好这一“执行仗”。4月7日,牟仁春一行一到成都,就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我们兵分两路,决定对成都市的20多家各类银行逐一查询。”4月8日下午5时许,两路人马几乎在同一时间先后在两家银行查到骆某名下的存款,共计200余万元。“那一夜,我们几乎全都失眠了。”牟仁春称,当时骆某的开户行均在两个银行的支行,而他们从银行总部赶到支行时,银行已下班。第二天一早,执行法官赶在银行上班前赶到开户行,从骆某账户上成功冻结了60万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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