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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十年不赔逃跑被抓 戴手铐知悔全部履行
作者:侯德伟 发布时间:2008-05-14 15: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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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2008年5月9日上午,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十年积案。被执行人林某拒绝法院传唤,跑出五百米后被抓获,带着手铐还清了全部债务。
1996年6月某日,个体出租司机林某驾车拉客,与一辆摩托车相刮,造成摩托车后坐上的乘客杨女士受伤。交通警察大队经现场勘察认定,林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杨女士受伤后,住进了医院,并将林某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林某赔偿杨女士医疗费等一万余元。 1997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林某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扣划了林某在交通警察大队的押金3000元。之后,林某东躲西藏,逃避执行,法院多次到其家寻找,均无下落。该案只好中止执行。 2008年4月下旬,杨女士再次来到法院,催促法院执行,并提供了林某的有关线索。法院执行二庭决定:立即采取措施,先找林某谈谈,坚决执行此案。 5月9日上午,在申请执行人杨女士的带领下,三名执行员来到林某的家中,刚一进大门,只见一群大狗在铁笼中狂扑乱叫,甚是吓人。找到林某本人后,执行员传唤他到法院说明情况,可他却口出狂言,拒绝听从法院传唤,并边骂边向村后逃窜。执行员见状,迅速追赶,在他跑出五百米后将其抓获。林某此时还想反抗,执行员于是给他带上了手铐,带回了法院。 来到法院后,经执行员的反复说服教育和法律宣传,林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请求法院给予调解。最后,林某家人送来了6000元赔偿款。至此,这起历经十年的积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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