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消费维权

仔裤合格证和水洗标识不符 消费者索双倍衣物款
作者:王雄光    发布时间:2008-05-15 10:24:44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程某诉北京新世界商场一案。

    2008年3月25日,程某在北京新世界商场购买了两条“帛逸”牌牛仔裤,原价单件349元,打七折后244元,两件共价值人民币488元。买回家后准备清洗时,程某发现两件牛仔裤上的合格证和水洗标中关于衣物成分的说明不符,其中合格证上写明为棉76.5%,涤纶21.5%,氨纶2%,而水洗标只写为100%棉。

    程某诉称,被告商场多次欺骗其前去解决此事,但每次都解决不了,故依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起诉至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双倍赔偿衣物款976元,并赔偿其误工损失和其他损失1175元。    

    现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编辑:张涵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中国"骆驼"鞋镀美头衔案五方当事人庭外和解 ·制作花梨木材楼梯有假 买主状告销售商索赔10万
·美容祛斑反致十级伤残 法院成功维权获赔偿 ·未见橄榄油神奇疗效 买家告崇光百货索双倍赔偿
·销售瑕疵轿车 北方福瑞一审被判双倍赔偿 ·地面湿滑致顾客摔伤 饭店未尽保障义务担责50%
·消费者误购瑕疵摩托车 法院判经销商返还购车款 ·违反北京房协倡议吃差价 购房者索双倍差价12万
·广告违规不一定构成欺诈 消费者告商家证据不足被驳 ·自称无痛"瘦身"致消费者疼痛腹泻 美容院遭索赔
·"家乐福"购物时被意外砸伤 消费者索赔18.2万 ·顾客购物摔成九级伤残 超市举证不能赔偿12万元
·地板"豁口""呻吟" 房主诉请装潢公司赔偿部分获支持 ·刚续卡1个月健身馆就玩"失踪" 消费者索要精神损失
·禁不住好友劝说实施隆胸手术失败 后遗症如恶梦 ·使用美白产品致汞中毒 消费者状告美容院获赔偿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