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单位为逃避法院对其所欠债务款的执行,竟然将公款用私人名义存进银行,但最终还是没能经受住法院的缜密调查和法官的“火眼金睛”,被揪住了“狐狸尾巴”,乖乘地清偿了所有债务。5月17日,山东临沭县旺盛建筑公司从临沭县人民法院店头法庭领到了7万余元债务款,连声向执行法官道谢,至此,这起被某村委会拖欠达4年之久的债务纠纷在法院的精心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3年6月,旺盛建筑公司与石门镇某村委会签订一份公路建筑合同,由旺盛建筑公司负责该村的村级公路建设。2004年3月,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该村向旺盛建筑公司支付了部分建筑款,尚欠73726元。建筑公司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多次追讨未果,遂于今年3月5日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村村委会于今年3月30日前清偿拖欠的全部到期债务。到期后,该村村委会并未按照协议自觉履行义务,建筑公司遂于4月1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送达限期履行义务通知书和执行传票后,被执行人仍以无款为由拖延履行。此案一时陷入僵局。
4月20日是星期日,这天协助执行信息联络员提供的两条信息引起了庭长禚山的高度重视:一是该村刚进行了土地发包工作并收取了大量的承包费;二是该村现金保管员以个人名义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进行了频繁、大额的现金存取业务。
掌握信息后,禚庭长当即召集本案3名执行法官放弃周末休息、进行分析讨论,认为现金保管员频繁大额存取的现金很有可能就是被执行人村委近期发包收取的土地承包费。随即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兵分两路,一路人员从调查现金保管员切入,查清真相;一路人员携带冻结裁定书及协助查询、冻结手续到驻地信用社蹲守,在调查获得突破的情况下,迅速实施查询、划拨措施。
方案确定后,两路人员迅速出击,一路执行法官到达现金保管员家中,告知其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协助义务及违反协助义务的处罚措施,从村委发包土地收取的承包费去向、现金保管员个人的家庭存款及家庭年收入等方面着手调查,十分钟就查明了真相:村委会近期的土地发包收入共计79万元,开支了近60万元,余款19万元为防止被法院执行,村委会决定以现金保管员个人的名字存入驻地农村信用社。接着,执行法官将查实的信息及现金保管员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告知蹲守的执行法官,蹲守法官随即按预定方案进行了查询、划拨工作。
至此,这起历时达4年之久的建设合同纠纷案在临沭法院的不懈努力下,仅用了45天时间便全面、彻底地审、执完毕,法院公正、高效的作风赢得了建筑公司的高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