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刑事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河北唐县10人死亡灭门血案凶犯柴公敏被提起公诉
作者: 吴艳霞 高际法    发布时间: 2008-05-23 09:48:04

AD IN PAGE
    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北)唐县“2.12”灭门案在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柴公敏以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此案由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大明任公诉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文均任审判长。

    据指控,被告人柴公敏,又名柴胜,唐县倒马关乡夹子村农民。今年初,柴公敏因邻居宋新乐、柴振国两家曾向其家的夹道倒过垃圾而产生矛盾,因此怀恨在心,遂欲寻机报复。2008年2月12日7时许,被告人柴公敏持钢钎从其家中出来,在宋新乐家门前追上正要回家的宋新乐,用钢钎猛击宋新乐的头部,将宋新乐打倒并用钢钎尖端猛扎宋新乐的头、胸、背等部位,后又持钢钎进入宋新乐的家中,用钢钎朝宋新乐之妻柴英尔的头、胸等部位砸、扎,将柴英尔打死,又用钢钎朝宋新乐之子宋慧波、之女宋慧慧头、胸等部位砸、扎,将二人打伤。被告人柴公敏从宋新乐家中出来后,持钢钎进入柴振国家中,先后用钢钎向柴振国、贾荣尔、年仅4岁的柴静云以及柴东琛、金梅及其出生仅4个月的女儿(未起名)的头、胸等部位砸、扎,致使上述6人死亡。接着,被告人柴公敏为达到杀人的目的,又返回宋新乐家中,用钢钎将已受伤的宋慧波打死。被告人柴公敏再次来到宋新乐倒地处,用钢钎砸、扎宋新乐的头部,致其死亡后逃走。宋慧慧经抢救无效死亡。

    保定市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柴公敏持械行凶,致十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燕赵都市报 )



来源: 中新网
编辑: 陈秀军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仲秋之夜发生灭门案五人惨死 被开除教师酿悲剧 ·江西一老板在粤遭灭门 广东警方悬赏5万元缉凶
·一家3口被杀 兰州警方40小时破获一起灭门案 ·云南马关灭门惨案:被告人一审领死刑赔偿10万元
·马关灭门惨案公审 作案动机为“她不给我好过” ·洪都拉斯发生一起灭门惨案 6人遇难
·河北唐县10人死亡灭门案凶犯被判死刑 ·云南灭门惨案续:姐弟漂泊深圳性情大变
·神秘古董花瓶引发灭门惨案:疑凶被抓 花瓶蒸发 ·土耳其发生灭门惨案 5人死于家族仇杀
一异地盗销摩托车团伙河南落法网 5名嫌犯受审
不满女方父母干涉婚姻 小伙上门报复杀人
女子疑遭前夫性骚扰 提煤气罐上门引爆报复
租售“盗版”光盘万余张 五名摊贩锒铛入狱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