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视点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记者不得擅自入校采访”如何落实
作者: 徐林林    发布时间: 2008-06-06 14:44:55

AD IN PAGE
    6月5日,来自四川北川县的808名小学生和40名教师,乘火车抵达济南。他们将在这里开始为期两个多月的过渡性复学。当地相关部门规定:未经政府批准,各安置学校要谢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校内开展各类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新闻记者不得擅自入校采访。(中国青年报6月6日:《同一名灾区师生不接受两次以上采访》)

    为了让灾区来的孩子早日抚平心灵创伤,全身心地投入到复学中去,适时排除外界过多的干扰,我以为是非常必要的。一般而言,学校谢绝单位和个人到校开展慰问和志愿服务活动,应该说问题不会太大。难就难在如何将“新闻记者不得擅自入校采访”这一规定落实到位。

    现在,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在对口支持灾区的省市,当地媒体大都开辟了新闻专栏,对来自灾区的中小学生和接受救治的伤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跟踪报道,以致弄得一些像“敬礼男孩”这样的未成年人,反而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在精神上受到了第二次伤害。所以,如何有效防止媒体毫无节制的“善意干扰”,也就成了一个地方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

    济南相关部门出台上述规定,固然有其可资借鉴之处,但倘若各地照此办理,真正实施起来,估计会存在一定的难度。一者,按照惯例,国内主流媒体要求采访灾区孩子的复学情况,地方政府不可能不同意,而眼下各地有影响的媒体那么多,要把好这个口子绝非易事。二者,相关部门可能深恐在灾区孩子复学方面落后于兄弟省市,个别人也可能将这方面情况与自己的政绩如何挂钩,因而为各路记者前来采访大开绿灯;三者,随着“后赈灾时代”的到来,部分媒体抑或对灾区重建的报道处于某种茫然状态,仍然希望通过对个体生命的关注,续写抗震救灾的人性化场面。因此,一些媒体可能会将来自灾区的孩子再度推到强烈的聚光灯下。总之,如何为异地复学的中小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怎样正确引导媒体拓展抗震救灾报道思路,恐怕不是“未经政府批准”几个字所能左右得了的。

    在我看来,最好的办法是,由当地宣传主管部门制定报道预案,组织媒体分阶段集体采访到异地复学的中小学生。千万别今天张领导下达一纸“同意采访”手令,明天李领导一个电话,说“有几个记者要好好接待”。若不幸而言中,那异地复学的孩子们,既没法接受心理疏导,更休言安下心来好好学习。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巴基斯坦西南部地震死亡人数升至160人 ·巴基斯坦6.2级地震已造成135人死亡 15000人无家可归
·“封口费”封死了媒体“道德的血液” ·地震致商品房毁损、灭失的几个法律问题
·地震灾区群众急需冬衣被和电热毯 ·汤加附近海域发生里氏7.1级地震
·民政部:汶川地震慈善捐赠报告将发布 ·新西兰北岛发生里氏5.6级地震
·新疆乌恰县地震灾区已发生1355次余震 ·危地马拉发生里氏6.6级地震
姜人杰死在房产商的温暖怀抱里
上班玩游戏并非小事
“番茄大战”和“伪富人经济”
“苞谷老师”给谁上了堂“社会实践”课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