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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骗取证件 偷越国境被判刑罚
作者:
临法 李光
发布时间:
2008-06-19 09: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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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周敏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7年4月26日,贵州籍女子周敏为了达到去新加坡的目的,弄虚作假,以临安女子何海燕之名向户口管理机关申办了照片为周敏的第二代身份证。同年5月10日,周敏持该身份证冒用何海燕户口资料,骗办了因私普通出国护照。截至今年2月,周敏持该护照前往新加坡3次,进出我国(边)境6次。今年3月,周敏向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敏的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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