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湖北省潜江市竹根滩镇一起故意伤害及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当事人双方接到了汉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送达的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当原告人刘云枝手捧盖有鲜红印章的调解书,并得知其提出的赔偿要求将变成现实时,激动得连连向法官道“谢谢”,该起历时半年,险些酿成恶性事件的案件在汉江中院法院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汉江中院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该院在严厉打击恶性、暴力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该院法官从实践中总结出“疏导化解,相互批评,情法并用,排除淤结”16字调解方法。对当事人认识片面,性格固执,认死理的案件,法官积极发挥作用,找到双方症结所在,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帮助当事人懂法明理,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对原告有一定过错的案件,法官在调解时明确指出双方的不对,促使原被告双方反省自责,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对原被告双方有一定亲属关系的案件,法官注重用亲情、友情的亲和力感动当事人,促使双方在民事赔偿顺利和解的基础上清除旧怨,重归于好。对多方调解不下的案件,注重查找双方的淤结源头所在,找出原因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工作,特别是当事人另有隐情的情况下,通过解决这些问题,使案件成功调解。
2007年至今年上半年,汉江中院共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8件,其中48起案件的民事部分通过调解达成了协议,占全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近80%,所有刑附民案件无缠诉、上访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