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8日从武汉海事法院了解到,武汉海事法院为审理“地震灾区及影响区”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当断了双腿的邹某拿到24万赔偿款后,这个年轻人无语凝咽,紧紧地握住了周达法官的手…… 邹某是重庆潼南某公司职工,2006年6月被单位派驻重庆九龙坡区某厂实习。7月7日,刚吃过晚饭闲庭信步的的邹某却万万没有想到厄运在向他袭来。此时,牟某和黄某共有的“渝西8号”运沙船在不远处卸沙,因连日的大雨造成长江涨水,卸沙不太方便,为便于卸载,运沙船工作人员通过连接船岸之间起固定作用的钢丝缆绳挪动船位。突然,钢丝缆绳发生断裂,将散步至此的邹某打翻在地,邹某的双腿从膝盖以下被缆绳打断,右小腿被打断后的掉入了江中……运沙船工作人员立即对邹某流血的双腿作简单包扎后送到医院治疗。邹某右腿腓骨以下被截肢,左小腿腓骨以下断裂,经鉴定,其右下肢6级伤残,左下肢10级伤残,至今仍在康复之中。牟某和黄某支付了邹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但邹某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协商一致。2008年3月14日,邹某将牟某和黄某诉至武汉海事法院。
周达法官接到该案后,深深为原告的不幸所触动,“不能让原告伤身再伤心”,周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考虑到原告不方便到武汉参加庭审,4月18日,他远赴重庆就近开庭,副院长徐少林前往旁听。庭审中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没有达成调解。如果径行判决,原告可能会赢了官司却不易不到赔款。为了使赔偿款早日到位,回到武汉后,周法官不厌其烦地多次和双方沟通,但均未达成赔偿协议。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重庆潼南地区也受到了地震的影响。
想到原告遭受事故和地震的双重打击,周达法官坐不住了,他冒着余震的危险再次赶赴重庆调解。这次周达把两被告也请到了原告处,让他们亲眼看看原告的伤情,设身处地为原告考虑。周法官耐心的调解感动了两被告,本来想再讨价还价的两被告当场表示把赔偿款一次性付清,原告也作出让步,如果被告一次性付款,可以将赔款降至24万元。调解终于成功了,但细心的周法官并没有就此不管,他亲自陪同两被告及原告妻子到银行将24万元存到原告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