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岳口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出发,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今年1至5月,共审结案件52件,其中调解结案48件,调解率达92%,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法官们抓住“简易案件庭前调、普通案件庭审调以及隐患案件庭后调”三个环节促调解。在审判实践中,岳口法庭全庭人员牢固树立调解意识,将调解理念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以调解方式解决纷争。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在诉前或立案后进行调解,把纠纷化解在庭审前,这样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节省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今年,岳口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庭前调解的案件占25%。庭前未能解决的案件,在正式进入庭审程序后,审判人员把握时机、找准突破口,仍不失时机地引导当事人向调解渠道靠拢。该庭有47%的案件,通过庭审调解结案。该庭规定,通过庭审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但当事人之间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硬性判决可能会激发当事人矛盾的,庭后必须调解,务必做到案结事了,和谐稳定。
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的不同特点,岳口法庭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冷却择机调、释法明理调以及找准切点调三个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对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一时负气引发的案件,岳口法庭从维护家庭稳定、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在判决前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然后选择时机进行调解。在审理中,对双方当事人在充分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的同时,通过案例引导,使当事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其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权衡利弊后,大部分当事人会主动选择调解方式结案。找准案件争议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找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找准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综合发挥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规范作用。通过找准不同案件的切入点,案件的可调率、调解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