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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核准中国法院网从事互联网视听业务
发布时间:
2008-06-24 09: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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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中国法院网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自此,中国法院网实现了全方位提供文字、视频、音频等多种信息服务,不仅为网民提供更加直观的信息,同时也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网络宣传提供新的发布方式。
中国法院网自2008年4月5日试开通视频频道以来,已经发布了245个视频节目,其中涉法新闻逾百个,有力地展示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成就。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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