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网聊天相识相恋,草率结婚后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日前,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离婚案件。 原告江某(系铜陵县人)与被告王某(系泾县榔桥镇人)于2005年7月通过用手机上网而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手机网聊后相恋并发展至同居生活。2006年2月,双方在泾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婚姻存续期间,原告认为被告酗酒,不务正业,对自己照料不周而起诉离婚。
受理该案后,承办该案的陈志强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及时召集双方进行庭前调解。陈法官耐心听双方当事人倾诉,得知了当初二人相识结婚是缘于手机上网,原告家人也曾极力反对。两人婚姻感情基础并不牢靠,加上婚后二人经常不在一起生活,被告在外打工,原告一怒之下回到娘家长期居住并经营理发店维持生计,长期的两地分居,加上沟通较少,导致双方出现感情危机。被告无法忍受原告的不理不睬,便来到原告娘家吵闹,还惊动了110,双方的感情也更加恶化。调解过程中,被告也承认自己有过错并同意离婚,但是自己生于农村,生活条件不好,为了与原告结婚已经是借债累累。经调解,原告愿意给被告经济帮助7000元,并愿意自己偿还曾经为给被告做生意而问家人借的债务6000元。为了忘记这段痛苦的记忆,原告当即将被告送给自己的铂金戒指及耳环还给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