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视点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旧案不能旧读
——对一个史海法事的不同评价
作者: 张东超    发布时间: 2008-06-24 15:34:04

AD IN PAGE
    《法制日报 周末》2008年3月30日第12版的“史海钩沉”栏目刊登了《窃杯女子的故事——中国古代法律中的情感之法》一文。显然,作者是用欣赏的眼光从“情感之法”这个角度来审视故事的。而笔者一看到该文就条件反射似地反对。

  为讨论需要,附录原文最后两个自然段如下:面对皇帝的威仪,这女子竟然从容诵词以答。徽宗大喜,以金杯赐之,卫士送归。就这样窃杯女子凭借机敏和才华,把一场可能让自己和家人名誉扫地的危机不但顿时化解,而且还留下这样一段佳话和一首委婉自然充满民间趣味的词。(赵丽/辑)

  笔者认为,原文观点是对原来封建皇权思想的复制,甚至是在原有歧路上的进一步扩张,不符合正义标准,更经不起现代法治眼光的审视。

  盗窃行为之非与错,是连童子都能做出的正确判断,因此,成年人对此做出正确判断就更不在话下,古今中外概莫能例外。只有为了更高的价值不得已而盗窃,这时的盗窃才可能有所例外而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本案女子盗杯的理由(因人群拥挤等与夫郎走散。归家恐被翁姑责,窃取金杯作照凭)实在算不上什么正当理由,甚至是十足的狡辩。仅因其在皇帝面前表现镇定,又诵词答辩并显得机敏、得体、富有才华,使龙颜大悦,结果皇帝不予治罪,反而以金杯赐之——这难道不是才华能够顶罪、特殊人物能够超越法律吗?这难道不是正义的迷失吗?

  用现代法治眼光审视,女子盗杯案的处理至少有以下缺陷:一是缺乏程序正义。这个小案竟由皇帝亲自审理,皇帝显属越俎代庖。当然在古代,皇帝就是程序——这正说明了女子盗杯案的处理缺乏程序正义。二是缺乏实体正义。大宋律法关于盗窃罪的处罚标准有待查证,但笔者推断它决不会是如同本案的“偷啥奖啥,皇帝命卫士护归”。当然在古代,皇帝同时还是实体法律,他一言九鼎,可随意大赦天下、特赦任何一个人——这同时正说明了女子盗杯案的处理缺乏实体正义。三是损害法律权威,法律面前人分三六九等。本案中,相对来说,盗窃之是非判断并不重要——也就是说法律威严并不始终如一,只有龙颜的喜悦与否最重要,只有当事人的特殊与否最重要——也就是说法律面前人分三六九等。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薛勇秀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四川三名救灾人员浑水摸鱼盗窃手机被判刑 ·南水北调施工发现古墓 修渠民工盗文物
·盗割82个村照明电线 “夜间独行大盗”被判重刑 ·小白领交女友炫富 窃老总钱款填“窟窿”
·两罪犯假释期间盗窃原油持械袭警再被收监 ·赚钱靠“想”致富靠“偷” 服装店老板栽了
·“上帝”就餐钱被盗 窃贼竟是服务员 ·业主车辆被盗 物业是否应担责
·一村民偷窥密码盗窃存折冒领钱财被判三年 ·江西男子因迷恋赌博 从村首富沦为偷盗贼
姜人杰死在房产商的温暖怀抱里
上班玩游戏并非小事
“番茄大战”和“伪富人经济”
“苞谷老师”给谁上了堂“社会实践”课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