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医疗纠纷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韩籍女子整容失败索赔百万 法官调解获赔11万
作者: 陶玲    发布时间: 2008-06-24 16:30:03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韩籍女子李小姐在沪整形,不料整容失败导致鼻尖缺失。在与医疗中心协商未果后,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提出案件一揽子解决方案,促使双方成功调解,医疗中心与李小姐达成了赔偿人民币11万元的调解协议。

    2005年9月28日,韩籍女子李小姐经人介绍到上海望族国宾医疗中心有限公司施行垫鼻手术。假体植入鼻腔后,李小姐总觉得鼻腔红肿,并伴有液体流出。遂至该医疗中心检查,医疗中心为她取出原假体,重新植入了另一个韩国进口材料垫鼻。然而,鼻腔红肿直到次年6月仍没有消退,疼痛难熬。三个月后,李小姐再次接受了取出假体的治疗。不堪忍受的是,最终李小姐看到的是自己的鼻尖缺失,造成了毁容的严重后果。之后,李小姐为此多次与医疗中心协商,就赔偿未能达成协商意见。李小姐一气之下,向上海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医疗中心赔偿直接损失、将来必然发生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医疗中心辩称李小姐的损害后果与自身延误治疗有关,医疗中心认为李小姐提出的精神抚慰金数额过高,医疗中心只同意在国内为李小姐聘请专家进行治疗。而原告李小姐则坚持要求予以赔偿。

为使双方矛盾彻底化解,法官在庭审后积极对双方做调解工作,并向医疗中心提议将今后治疗费及李小姐的损失在本案中一揽子解决。

    法官一方面向李小姐释明我国法律对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标准,使李小姐对赔偿的预期更合乎我国国情;另一方面向医疗中心表示,李小姐从内心确实无法接受再由他们为李小姐进行治疗,或选择医院为李小姐治疗,还是应当从对方能够接受的途径考虑将纠纷解决。经反复协商,双方调整了预期,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医疗中心一次性支付李小姐赔偿款人民币11万元。



编辑: 张涵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南宁市首例手足口病患儿死亡 医院赔偿31万余元 ·孕妇剖宫产死在手术台 家属获赔3万元
·股骨头坏死当作关节炎治 医院被判赔5万元 ·车祸致少年昏迷 “医生”竟鉴定为陈旧性骨折
·拇指划伤没治好 医院就诊养成“大伤” ·夸口一次治愈男性病 医院虚假宣传赔偿12000余元
·医疗事故致婴儿死亡 医院被判赔偿8万余元 ·患者术后致残 再次索赔被拒
·女儿死在医院是否误诊 患者家属与医院纠缠不清 ·医疗纠纷的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租售“盗版”光盘万余张 五名摊贩锒铛入狱
婴儿离奇失踪之谜
踹门入室持刀行凶 四人抢劫团伙南阳受审
8旬老人文革被判"强奸犯" 上访37年终获清白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