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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作者:
鲍雷 刘玉民 荫贵林
发布时间:
2008-06-25 14: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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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6月24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周永康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周永康、王胜俊以及沈德咏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认为,周永康和王胜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深入研究了法院发展方向和发展思路的重大问题,对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北京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扎实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工作,推动北京法院工作的与时俱进。一是准确理解和把握周永康讲话和这次会议的主题以及精神实质,尽快把讲话和会议精神传达到各级法院,尽快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会议的部署上,真正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大局,抓住根本,努力实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与时俱进。二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狠抓落实,把中央的要求和会议的部署切实贯彻到实际工作之中,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决不做表面文章。三是在扎实做好审判和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司法为民、涉诉信访、队伍建设和推进平安奥运工作,为成功举办奥运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
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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