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刑事案件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捉住窃贼不报案 勒索5000元“私了”被判刑
作者: 杨帆    发布时间: 2008-06-25 16:15:37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抓贼本来是见义勇为的行为,但是在金钱的驱使下,被告人周生、韩光向窃贼吴诚索要5000元私了,否则将其送到公安机关。6月24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周生、韩光有期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农历正月的一天夜晚,张某(已判刑)发现有人偷盗马路边的农行广告牌后,即联系被告人韩光、周生等六人,他们赶到现场,将正在偷广告牌的吴诚抓获,并对其殴打,让吴通知家人送钱来私了,否则就将其送到派出所。吴诚即与家人联系,让其亲属送来5000元后,吴诚被其亲属领走。次日被告人周生、韩光伙同他人在张某家将赃款分掉,其中二被告人各分得500元。

    事发后,被告人周生于2007年2月到罗山县公安局投案,被告人韩光于2008年1月到罗山公安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生、韩光伙同他人以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5000元人民币,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周生、韩光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 崔真平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一异地盗销摩托车团伙河南落法网 5名嫌犯受审 ·为帮兄弟度难关 向同事伸黑手
·盗窃团伙长途跋涉3000里路萧山作案被抓获 ·四川三名救灾人员浑水摸鱼盗窃手机被判刑
·南水北调施工发现古墓 修渠民工盗文物 ·盗割82个村照明电线 “夜间独行大盗”被判重刑
·小白领交女友炫富 窃老总钱款填“窟窿” ·两罪犯假释期间盗窃原油持械袭警再被收监
·赚钱靠“想”致富靠“偷” 服装店老板栽了 ·“上帝”就餐钱被盗 窃贼竟是服务员
一异地盗销摩托车团伙河南落法网 5名嫌犯受审
不满女方父母干涉婚姻 小伙上门报复杀人
女子疑遭前夫性骚扰 提煤气罐上门引爆报复
租售“盗版”光盘万余张 五名摊贩锒铛入狱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