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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公正底线
作者:詹菊生 发布时间:2008-07-01 09: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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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2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与会议代表座谈时,要求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们“把好政治方向,抓好执法为民,守好公正底线,带好法官队伍”,这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实质的殷殷寄望,更是全国法官的历史责任。
守好公正底线,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二○二○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中“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司法实践和时代要求。“三个至上”中的“人民利益至上”,不但是“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能在司法实践中体现,而且必须依靠“公正”这个底线来体现。能否守好公正底线,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权益是否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寻求法律途径讨公道的社会成员,往往是认为不公正而使自己权益受到了侵害,人民法院只有以“切实”公正的司法手段,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判,才能使社会成员深知自己的权益已经依法“切实”得到了尊重和保障。 守好公正底线,就是守住了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就是守住了法律权威。法官是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每个法官都必须在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工作上始终尽责、作风上始终务实、办案上始终清廉,才能担负起守好公正底线的基本职责,才能守住人民法院伸张公平正义这条生命线。公则平,公生威,司法权威靠公正来树,司法权威靠公正而立;要人服,先要服人,欲以正人,先正己身。每位法官都自觉地、模范地履行守住公正底线的最基本职责,法治精神必然在社会弘扬,依法自律必然在社会衍行,司法权威必然在社会确立。 守好公正底线,要依赖过硬的内功支撑。过硬的思想政治信念,坚定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正确的司法思维方式,娴熟的司法业务水平和技能,民主的司法作风,良好的司法情操、是法官守住公正底线必备的内功。有了这种较高的综合素质,公正的底线就会固若金汤,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也必然日趋完善。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黎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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