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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向铁道部发出完善退票费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 2008-07-07 15: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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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报道说,北京律师董正伟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回涵,作为对他发出的《请求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的回应,国家发改委已向铁道部发出完善退票费政策建议。

    具体建议是:1、应区分不同情况发生的退票,对由于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或运输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退票,不应收取退票费;2、应按退票发生的不同时段,合理设置差别退票费率,对旅客提前退票后运输企业能够再次发售的客票,原则上不应收取退票费;

    但是发改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责令铁路运输企业停止收取退票费存在一些法律障碍。从《合同法》角度看,旅客购买火车票,即与铁路运输企业建立了运输合同,旅客退票属于单方面要求解除运输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合同违约责任,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退票手续费到底能否取消,我们一起等待相关部门的回应。



来源: 央视网
编辑: 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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