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
高级查询
| 邮箱用户名: 密码:
|
最高人民法院 法官举报中心 知产文书 被执行人查询 人民法院报 国家法官学院 法研所 出版社 人民司法 法院联合购物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视频台
案件库
大 法 官
法院在线
法律文库
裁判文书
党建工作
人民陪审
执行视窗
专题报道
法律实务
法院文化
执行公告
法治热点
司法考试
图文直播
法律服务
电子杂志
法院公告
图说世界
博 客
论 坛
时 评
调 查
中国法院视频台
  现在位置:时政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中纪委规定国企老总自定薪酬可被开除党籍
作者: 郭爱娣    发布时间: 2008-07-16 08:59:25



AD IN PAGE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国企老总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为了对违反‘七项要求’行为的处理提供直接、充分的依据,中纪委把党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与‘七项要求’相对应。”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该《解释》填补了国企领域反腐的空白。

    “七项要求”提出,国有企业领导人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根据《解释》,违反规定自行决定本级领导人员薪酬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违反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上述提及的规定都提出“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七项要求

    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2.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3.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5.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6.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7.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来源: 新华网-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 韩京红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中国十年出台三千余部法律法规规范国企管理 ·河南规范国企领导行为 薪酬和职务消费要公开
·国资委等回应:"国企红利"蛋糕如何重新切分? ·抓准分配失衡的穴位
·国企赚钱了,也应坚持“国退民进” ·经济观察:国企红利 何时全民共享
·国企董事长借改制盛宴敛财 下属给领导"发工资" ·国资委:国企税负系私企平均值5倍
·推进国企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意见发布 ·陈九霖国企任职资格遭网民质疑
2011国际年终盘点:中美关系不应成“零和游戏”
女孩超市"拿"东西被裸体挂"小偷"牌示众
陕西全省夜查娱乐场所 异地用警交叉查处
湖南郴州最大经适房项目交工两年 质量问题频发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证080276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0)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11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