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接见了来京参加全国政法系统抗震救灾英模事迹报告会的法院系统英模代表四川省汶川县人民法院院长邓吉安、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芝军。沈德咏指出,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灾区法院和灾区法官发扬艰苦奋斗、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精神,取得了抗震救灾阶段性胜利,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是我们国家和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要在全国法院系统广为宣传,发扬光大。 沈德咏说,这次地震灾害突如其来、危害巨大,灾区法院蒙受了巨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对灾区法院的受灾情况高度关注。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的当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千方百计与灾区法院取得了联系,在第一时间成立了抗震救灾协调小组,组织协调全国法院的抗震救灾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向全国法院连续发出三个紧急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沈德咏强调,地震灾害产生了大量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应对小组,组织各方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已就部分涉法涉诉问题提出了法律适用意见。但大型自然灾害产生的矛盾纠纷有其特殊性,应当将其纳入抗震救灾大局中来统筹考虑,依照政策和法律妥善处理。
沈德咏说,最高人民法院高度关注灾区法院恢复重建工作。灾区法院在地震发生后发挥积极性、主动性,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审判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的阶段性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目前,我们已经度过了最为困难的时期,但灾后恢复重建,包括灾区法院恢复正常审判工作秩序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全国法院要上下一心,同舟共济,尽最大的努力为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地震发生后,由于通讯全部中断,在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汶川法院干警舍小家顾大家,顾不上亲人安危,在县委和院党组的指挥安排下,组成四个抢险救灾工作组,背上灾民急需的药品,徒步分赴重灾区抢救伤员、疏散群众。其余部分同志,主要是女同志,则在当地组织疏散转移群众。该院院长邓吉安带领的工作组在奔赴重灾区水磨乡途中,险遭山体崩塌,与死神擦肩而过,经过五天五夜的艰难跋涉,终于赶到水磨乡,实现汶川县与水磨乡的联系及汶川县对水磨乡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指挥。该院副院长马珣带领的工作组冒着余震与山体崩塌的危险,第一时间赶到重灾区龙溪乡大孟村,了解灾情并迅速组织开展救灾工作。他们还冒着房屋进一步塌陷的危险,徒手在废墟中挖掘抢救被埋人员。面对群众的感谢,他们只是说:“不要怕!我们都是党和政府派来救你们的……我们都是党员,都是人民法官,没什么说的!”汶川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地震发生时,正在上班途中的李芝军迅速组织逃生的群众安全转移,并与赶到的县领导指挥灾民安置工作。到北川中学后,他立即加入到抢救学生的队伍,分担起组织营救任务,抢救出10余名学生,挖出20余具遇难学生遗体。5月13日,李芝军向县领导建议设立九洲体育馆北川救助站,指挥安置灾民3000余名。一连几日,李芝军始终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担负了指挥部安排抢救重要物资任务,成功组织抢救出武器弹药、账簿及现金等重要物资。李芝军的母亲、妹妹、妹夫被埋在县城废墟里,至今仍下落不明,但他擦干眼泪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的无私奉献作为怀念亲人的最好方式。由于李芝军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