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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重调解 躲债人从东躲西藏到东挪西凑还款
作者: 张德金 刘震 尚海涛    发布时间: 2008-07-17 14: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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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7月15日下午,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走进了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当他接过法官们给付的执行款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我这笔没指望的款,没想到执行局法官立案三天就执行完毕,并且还没伤了我们之间的和气,真叫我感慨万千啊!”

    2005年7月26日,被执行人李伦到申请执行人孙利处,购买了一批汽车配件,价值共计人民币53670元。当时被执行人李伦为申请执行人孙利出具了一张欠据,承诺此款于2008年2月前还清,否则加付此款的利息一万元。到期后,由于被执行人李伦所开办的修理厂被三角债困扰而解体,申请执行人孙利多次去找被执行人李伦,结果人去楼空。申请执行人孙利一怒之下,于2008年3月17日将被执行人李伦告上法庭。

    由于被执行人李伦下落不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按法律程序,准备向被执行人李伦公告送达。正当这时,被执行人李伦出现在大庆,被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传到法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李伦于2008年5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欠申请执行人孙利的货款本金和利息63 670.00元,案件受理费695.50元,由申请执行人孙利承担。事后,被执行人李伦仍一直东躲西藏,拒不屡行所欠之债。

    2008年7月14日的上午,申请执行人向高新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局局长李宝全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孙利因妻子住院急用这笔钱款,而被执行人李伦又下落不明的具体情况,感到此案是一起棘手的执行案件。在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案多人少,李局长又有大量的案件亟待处理的情况下,为了确保申请执行人能够尽快得到这笔“救命钱”,同时也为了防止一起“老大难”案件的产生,李局长决定亲自办理此案。

    李宝全与执行人员一起在研究案卷、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他首先给被执行人李伦打去三个电话,发现对方一直不接。李局长又给他发去三个信息,内容都是对他进行法制方面和自动履行欠款方面的教育。被执行人李伦终于给李局长回了电话,他第一句话就说:“我没有钱给,不敢去法院,怕被拘留……”被执行人李伦说着说着哭了起来。李宝全说:“你有什么困难尽管对法院讲,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难处,我们都一视同仁的帮助解决。”李宝全的一席话说到被执行李伦的心里,他说:“我虽然办的修理厂赔黄了,可外面欠我的钱不少,就是要不回来,无法兑现在法院的还款协议。”李宝全说:“这没关系,你不敢来法院,我们可以到你家去,帮助你解决三角债,让你履行这笔债款。”被执行人李伦被李局长的诚意感动。下午,他同李局长一起四处奔走,催要李伦的“三角债”。经过一下午的东挪西凑,终于挪凑到4万余元,还差2万多元,由一个朋友担保次日上午交到法院执行局。

    7月15日下午一上班,申请执行人孙利正在睡午觉,他被一阵电话铃声惊醒,当听到法院通知他去取执行款时,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来到大庆高新区法院,了解到是李局长亲自承办案件,帮助李伦催三角债还执行款,深受感动。他要请李局长和被执行人李伦吃饭表达谢意,李局长婉言谢绝了。李局长对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说:“只要你们息事宁人,重归于好,我们当法官的就心满意足了。”



编辑: 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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