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刑事审判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二七区法院少年审判注重寓教于审
作者: 刘媛 石海滨    发布时间: 2008-07-18 16:51:46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7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少年庭在开庭审理被告人小鹏、小明抢劫案件时,着重于教育感化,努力改造两名未成年犯的思想,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形成了寓教于审这一具有特色的少年刑事案件审判方式。

    庭审中,审判长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最后陈述之前,引导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人民陪审员分别对未成年被告人适时进行法庭教育。公诉人在教育时以国家的法律为基点,向二被告人讲明其行为与法律的冲突点,即强调坚持以法为依据的教育;辩护人就社会道德规范、公民应遵守的行为规则为重点,即坚持以理为根本的教育;法定代理人以父母之痛为出发点,诉说失足少年的行为给父母、给家庭带来的创伤和打击,即坚持以情为手段的教育。而合议庭的教育则结合庭前社会调查表和当庭查明的情况,对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剖析,阐述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告知二人在社会交往中应处理好的关系,同时对其他教育者没有到位的发言作相应的补充,为其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使二被告人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社会、家庭的危害以及给被害人造成的不良后果。

    庭审教育结束后,被告人小明、小鹏在法庭上失声痛苦,忏悔之心溢于言表。该案审判长表示,今后少年法庭将努力探索法庭教育的方法,设法提高教育的质量,增强教育的效果。



编辑: 漆浩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对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实行社会调查员制度的探讨 ·刑事社会调查制度之新探
·不让丧父失母姐妹再添心伤 ·江州区法院积极回访帮教缓刑未成年人犯
·注入一缕春光亮丽一片天空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对策
·汝阳法院妙用“加减乘除”挽救失足少年 ·中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立法体例比较分析
·爱孩子,就让他们经受些风雨考验 ·影响未成年人定罪量刑的年龄证据的审查与认定
睢阳区法院定期评查卷宗提升审判质量
丁玮:铁面柔情铸天平
江苏姜堰法院到九江考察档案数字化建设
孙吴县法院积极参与"法律大集" 便民诉讼获实效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