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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零钱荒”捏把汗
作者: 黄守洲    发布时间: 2008-07-22 10:19:09


消费者在超市购物经常被告知超市零钱不足(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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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元人民币换成‘零钱’,得多支付35元钱,这生意太好做了!”最近,笔者在广州火车站站前公交站换零钱时,一家士多店老板如此一番感慨,话里有话,“零钱荒”并非如此简单。

    那位店老板说到,现在找银行换零钱是比较困难的,几乎换不到,除非银行内部有点关系,没有的话,托人去换取得给点手续费、辛苦费,要不就得去公交公司换零钱。现在公交公司那边有人在做这一桩买卖,这个人可能不是公交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但是他们跟公交公司有一定关系,否则怎么会有零钱拿来交易?

    1000元换零钱多花35元,现在成广州地下换零钱的“明码标价”。换钱得找公交公司那边,这不包括“换零职业人”,在广州一些公交场,随处可见到“换零职业人”,他们自称收入不菲,有的人干脆开着轿车到处寻找换钱对象。

    这样一种交易形成了一个市场,让人捉摸不透。这种非等价换零钱行为,显然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人民币是法定货币,应无条件等价流通。然而,现在的“换零”人并不是出于热心帮助他人,而是利用市面零钞短缺牟利,造成恶性循环,其违法行为应该加以制止。

    社会普遍认为,造成“零钱荒”的主要原因是零钱“沉淀”现象严重与回笼渠道不畅。

    “零钱荒”始作俑者是银行,回笼渠道不畅跟银行脱不了干系的。毕竟,银行作为一个商业性质的金融机构会考虑自己自身效益问题,说白了也是为了利润。之前,在媒体上可以看到一些银行拒绝零钱业务报道,银行对于零钱存款业务,不理不睬。与之相反的是,找银行换取零钱时,银行称自己没有零钱。这给人们两个大问号:其一、银行没有零钱,那零钱不在银行哪里去?其二、银行不接受零钱业务,无法给客户兑换零钱,到底做什么业务?

    接受零钱业务并没有多大问题,但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很高,不合法。

    银行作为一个国有垄断金融行业,人们对其意见不少,但难于第一时间得到解决。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银行整体喊着口号要与国际接轨,在跨行查询、年费这些收费项目上,说执行就执行了,人们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开始,这就是国际接轨的速度。然而,对换零钱这个涉及民生的事情,银行又是怎样与国际接轨呢?银行工作人员老板着脸说,没零钱,这就是银行与国际接轨后的“良好形象”吗?

    换零钱,无法依靠傲慢和无理的银行,只得了找渠道。聚集零钱,应算是公交公司,它往往是零钱“沉淀”,甚至囤积居奇的地方。国内绝大部分公交车,是无人找赎,自备零钱。

    刚开始,公交公司还为了这些零钱感到困惑的,因为每天收入的零钱,可以说堆积如山,若是处理还得让银行收取一大笔的手续费。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反而能赚钱,有些公交公司虽然自己不通过零钱兑换赚钱,但也养活一些人,就是就是把钱转手给“换零职业人”。

    换钞被视为一个牟利的职业,属违法行为。因为零钱是流通人民币的一种,而中国人民银行实行人民币等额流通。“换零”能够产生一定利润空间,某些利益追逐者,在利益面前促成了人民币非等额流通,扰乱了货币正常流通秩序。

    了解到“零钱荒”原因之后,它仍然是一个民生问题,这该如何来解决呢?本人认为,“零钱荒”凸显不仅仅是民生之尴尬,而是金融管理的一大问题。

    这样管理疏忽,不但破坏有关金融法律的严肃性,影响到国家货币安全问题,还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二战期间,纳粹德国曾招了一帮能制造假钞的人,大量生产一些敌对国家的钞票,并让这些假钞票涌入该国,实施金融破坏活动,最后达到目的,引起金融、社会危机。每当想到这里,结合当前的通货膨胀,真为当前出现“零钱荒”捏一把汗。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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