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行政审判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不强制 不引诱 不拖延
三明法院行政审判重和解撤诉促“官民”和谐
作者: 吴春迎    发布时间: 2008-07-25 11:56:31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福建省三明市两级法院在行政审判中积极运用案外协调的方式,200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16件,其中经协调和解原告撤回起诉的138件,占43.67%。其中2007年1月至今年6月30日,全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率达44.7,比去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在协调工作中,严格遵守程序规范,坚持“公开、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做到不强制、不引诱、不拖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一案一策,找准问题的切入点,采取灵活的协调方法,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确保案结事了。对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促使行政机关主动及时改变、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加大释法析理力度,做好细致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促使诉讼原告主动撤诉。



编辑: 陈思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龙沙法院行政庭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日照中院实施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绩效考核机制
·山亭法院行政庭连续十年实现“零错案” ·行政处罚不服邮政局诉工商局 两局长出庭"对质"
·密山法院将协调机制纳入行政审判 ·土地使用权颁证生纠纷 县长出庭应诉
·赫山法院理顺关系 促进官民和谐 ·门卫夜班突然猝死 法官六下企业化解疑团
·十堰司法建议为行政审判“开道” ·南通首例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通过协调结案
睢阳区法院定期评查卷宗提升审判质量
丁玮:铁面柔情铸天平
江苏姜堰法院到九江考察档案数字化建设
孙吴县法院积极参与"法律大集" 便民诉讼获实效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