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行政审判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泰安中院行政审判二十年零错案
作者: 张云翼 杨福桐    发布时间: 2008-07-30 11:41:40

AD IN PAGE
    2008年对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自1988年行政庭建庭以来,泰安中院的行政审判事业已整整走过了二十年。二十年来,该庭审理一、二审行政案件上千件,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或者发回重审,无一被再审改判。二十年来泰安中院行政法官们殚精竭虑,孜孜以求,用公正与效率的信念书写了二十年零错案的记录,向党和人民交上了满意的答卷。

              公正的信念:案件质量高于一切

    和“官府”打官司,能不能打得赢?这是每一个走进行政诉讼的老百姓都会发出的疑问。东平县农民李某也是带着这样的疑问走进法庭的。在庭审中,这个老实憨厚的农民不止一次用纯朴的语言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你们会不会官官相护?”。因为一件琐事,他同本村干部发生冲突,有关机关认定两人互相殴打、互致轻微伤。但是随后做出的处罚却使他难以接受,他被治安拘留10日,对方罚款200元。这本是一件平常普通的行政案件,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却印证了李某的担心并非多余。法院最终认定,没有证据表明李某在这次斗殴中应承担更大的责任或者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被诉行政机关对同样违法情形作出不同处理也未能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被诉处罚决定显失公正,判决变更对李某的处罚为罚款200元。

    泰安法院的行政审判法官们以公正的裁判打消了李某的疑虑。因为法官们更知道:司法公正是行政审判的立身之本,案件质量是行政审判的生命线。案件质量保证不了,行政审判的作用和权威就无从谈起。

    泰安行政审判自初创那一天起,严格依法办案就成为每一位行政法官始终坚守的信念和不能逾越的底线。法官们深深的体会到,行政审判作为一项特殊的审判,案件质量关系重大:一方面,它直接关系国家司法体制、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的声誉,关系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另一方面,目前制约行政审判的种种问题最终也要靠公正的裁判来树立法院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去解决。二十年来行政审判法官队伍几经更迭,但是对公平正义的强烈追求、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对法官职业的高度忠诚却一直薪火相传,从未改变。

    2001年起,省法院开始对各市地行政案件质量进行考核,泰安中院行政案件质量始终处于全省前列,2004、2005年度获得了全省第一的殊荣。

               严格的管理 :提高审判质量的关键

    确保每一起行政案件都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是泰安中院行政审判二十年来一贯的标准。过硬的案件质量来自于严格的要求、科学的管理、创新的举措。

    “五步法”落实合议制。泰安中院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质量控制作用,制定并实行了合议庭五步工作法:第一步,开庭前合议庭即了解案情,共同制作庭审提纲;第二步,坚持公开审判,强化庭审功能,一、二审案件均由合议庭开庭审理并实行庭前证据交换。第三步,闭庭后合议庭要认真思索庭审中的得失,进行讲评;第四步,在合议庭评议并负责的前提下,全庭参与研究、进行把关,分管院长参加疑难复杂案件的集体“会诊”;第五步,合议庭集体对当事人进行判后释疑。实行“五步法”以来,有效的防止了合议制度流于形式,为确保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文书会审”从严把关。裁判文书的制作是案件审理一个重要环节。泰安中院行政庭将严把裁判文书制作关作为促进行政审判质量提高的重要突破口。每一份裁判文书都要经过合议庭全体成员审议与庭长、分管院长的多层把关,凡是疑难案件的裁判文书要通过全庭集体讨论审定,一旦发现瑕疵,立即纠正。由于对行政裁判文书严格要求,慎重签发,泰安中院行政庭也创造另一项骄人的纪录——二十年没有因为笔误而出具补正裁定,成为二十年零错案这一优异成绩的有力注解。

    严格监督保证质量。泰安中院在案件审理程序外建立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坚持行政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细化案件质量和效率的评查指标42项,客观、全面、科学地反映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情况;坚持质量讲评制度,院、庭领导分别就每季度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讲评,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坚持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制度,对社会关注的案件、长期上访的案件或审限过长未得到审结的案件在立案过程中分级确定,随时进行跟踪督办,对问题较多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审判委员会和审判人员,监督审判人员依法办案,逐渐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工作制度。

    机制创新提高水平。近年来泰安中院行政庭大胆探索并积极实践协调处理行政纠纷的新思路,把“和谐司法”的理念引入到行政审判工作中,把工作的目标定位在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上,尝试建立了行政案件协调机制,积极以协调方式审理行政案件。在审判实践中,创造了“换位思考法”、“互利和解法”、“系统效应和解法”、“纠错和解法”等行之有效的和解方法,力促以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自2002年以来,泰安两级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以协调撤诉方式结案率逐年提高,2006年全市法院审结的640余件行政案件,有半数以当事人撤诉方式结案。泰山区法院更是实现了行政审判零判决、零上诉。

                良好的环境 :提高审判质量的助力

    2003年6月,在泰安中院的积极协调下,泰安市人民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市推行行政诉讼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每年都要按被诉案件的一定比例出庭应诉。以政府文件形式确立这一制度,泰安是全省首例。2005年起,泰安市政府又决定,将行政机关应诉情况纳入行政效能考核机制,把法院反馈的意见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这些举措的背后,体现的是政府对法院行政审判的信任和支持。长期以来泰安中院行政审判部门和政府形成了一种双向监督和互相支持的良性关系,对行政审判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泰安中院行政庭取得二十年零错案的成绩也有赖于积极争取政府和行政机关的支持,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中院每年制定计划,定期走访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的长期联络制度,确定了市劳动局、工商局、建设局、公安局等相关机关的法制部门作为行政庭联络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联络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行政诉讼普法宣传,应邀为行政机关举办法制讲座和行政诉讼知识培训班360余次;建立了行政审判重要事项向党委、人大汇报制度,积极听取有关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并落到实处,从而增进了党委、人大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了解、关心和支持。

              过硬的队伍:提高审判质量的保证

    泰安中院始终把锻造一支公正、严格、文明执法行政审判法官队伍作为实现行政审判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一手抓业务素质,一手抓廉政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

    泰安中院行政审判法官在承办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也常常遭遇各种各样的说情请托,时常处在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风口浪尖”上,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诱惑,泰安中院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探索实施了“三个三”的廉政模式,即在思想上,引导干警算好政治、经济、家庭三本帐;在制度上,建立执法、廉政、健康三个档案;在目标上,确保实现班子、队伍、案件不出问题,有效杜绝了人情案、金钱案。行政庭保持了二十年零违法违纪的纪录。二十年零错案与零违法违纪相伴而行,是泰安法院行政审判法官对事业的至诚追求和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

    为提高行政法官的司法能力,泰安中院定期抽调、选送行政审判法官参加各种专项培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养和业务技能。加强学历教育,鼓励干警参加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改善法官的专业知识结构,如今全市行政审判法官本科学历达到88%以上,研究学历达33%。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提高法官的法律适用、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和水平。针对不同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研讨并要求法官结合审判实际进行调研。至今已召开26期由相关专家、学者和省法院行政庭法官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形成指导性意见9项,形成了调研创新的浓厚氛围。

    二十年零错案纪录的背后,伴随着泰安行政审判事业由起步到成熟,行政审判法官也已从当年的风华正茂步入两鬓染霜的不惑之年。但他们深知,二十年对于人民司法建设来讲只是弹指一挥间,成绩属于过去,二十年零错案,既是成功迈出的第一步,更是漫漫征程的新起点。他们将继续秉承稳中求进、好中求优的思路,争先进位,努力开创行政审判的新局面。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编辑: 陈思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龙沙法院行政庭化解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日照中院实施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绩效考核机制
·山亭法院行政庭连续十年实现“零错案” ·行政处罚不服邮政局诉工商局 两局长出庭"对质"
·密山法院将协调机制纳入行政审判 ·土地使用权颁证生纠纷 县长出庭应诉
·赫山法院理顺关系 促进官民和谐 ·门卫夜班突然猝死 法官六下企业化解疑团
·十堰司法建议为行政审判“开道” ·南通首例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通过协调结案
江苏姜堰法院到九江考察档案数字化建设
孙吴县法院积极参与"法律大集" 便民诉讼获实效
“有你们的守护百姓一百个放心”
“四型院长”杨照民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