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财经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从北京到广州不到9小时——中国加紧打造高速铁路网
作者: 齐中熙 杨青 徐岳    发布时间: 2008-07-31 13:52:42

AD IN PAGE
    乘坐火车,从北京到天津只需30分钟,北京到上海只要4个小时,北京到广州约9个小时……这些以前看似不可能的想法,随着8月1日京津城际的开通,将在3到5年内逐步成为现实。

    中国铁路取得的成绩让世界铁路“刮目相看”。京津城际铁路不仅使北京和天津这两个人口过千万的特大城市间形成“半小时经济圈”,实现了“同城化”,还使中国铁路大步迈进“高速时代”。

    “再过3至5年,随着京哈、京广、京沪、陇海、哈大、东南沿海等一大批客运专线的全线贯通,广大人民群众将拥有更加安全、快捷、舒适、方便的铁路运输服务,人们的旅行生活质量将得到显著提升。”张曙光说。

    中国客运专线建设正在全面推进。除了马上就要开通运营的京津城际外,武广、郑西、石太、温福、广深港、胶济、哈大等16条时速200公里及以上的客运专线和城际铁路正在建设,建设规模达到5600公里。京沪、京石、石武、津秦等10条客运专线也已经或即将开工,建设规模为4100公里。客运专线总里程达到9700公里。加上既有线提速线路,中国铁路快速客运网将初步形成。

    “到201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9万公里以上,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专线达到7000公里,快速客运网达到20000公里以上。”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说。

    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确定的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基本实现铁路现代化,客运专线将达到1.2万公里以上,所有的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间都有快速客运铁路,在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更会形成公交化的城际快速客运网。

    随着客运专线的“四通八达”,中国铁路技术装备也基本实现现代化。以铁道部为主导、机车车辆制造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成功引进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技术,实现了“引进先进技术,联合设计生产,打造中国品牌”的总体要求。

    2008年6月24日,国产“和谐号”CRH3型动车组列车在京津高速城际铁路上创造了时速394.3公里的纪录,创造世界上投入运营列车的时速最高纪录。这是中国铁路进入高速时代的庄严宣告。

    到2010年,700组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将投入运行;时速120公里及以上空调客车达到24000余辆,占客车保有量的54.5%。

  北京、上海、武汉、广州四个大型现代化检修基地建成投产。工程设计施工、通信信号、牵引供电、设备检测维修等技术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铁路信息化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大部分完成,基本实现铁路信息化。

    此外,客运专线建设技术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轨下基础工程工后沉降控制、大断面桥梁隧道设计施工、大吨位桥梁研制应用、轨道系统产业化等方面成果显著,系统掌握了无砟轨道设计与施工的关键技术,在工务工程、电务工程、牵引供电、调度指挥、旅客服务等系统集成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速铁路技术标准体系。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韩京红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国务院批复2万亿铁路投资项目 应对全球金融危机 ·“铁老大”的柔情国人永远不懂
·中国将斥资192.5亿在新疆建四条铁路 ·贵广铁路开工动员大会隆重举行 张德江出席
·中国将投资204亿元修建南亚铁路 连通泰国 ·法规不可将社会目标当祭品
·“幸运”的票贩与“倒霉”的铁路 ·铁路部门将提前两天增开黄金周临客
·京津城际铁路:北京到天津人均耗电仅7.5千瓦时 ·浙江台州一在建铁路桥发生倒塌 2人被压死
索马里女子因私通被判石刑 数百人观其死亡过程
法治论坛电子杂志第19期: 微软“黑屏”起风波
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第七次会议举行 温家宝出席
巴西无住房劳工街头抗议 要求政府提供住房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