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山西省浮山县人民法院来了七个河南籍民工,他们给浮山县人民法院和法院民二庭、立案庭送来三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字样的锦旗,对该院在为他们索要拖欠工资的案件中所做的耐心细致工作表示感谢。 这七个河南籍民工于今年6月10日来到浮山县某工地打工,现工程基本完工,打工一个多月本应挣工资一万余元,但包工头王某一直没有给他们发工资,因来时所带的钱早已花光,现在,他们不但没有回家的路费,而且连基本的生活也得不到保障。
在追讨未果的情况下,他们七人便拿着包工头王某出具的工资欠条来到浮山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向立案庭的法官诉说了他们干活后领不到工资,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情况。立案庭的法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当即立案,并移送给民二庭马云龙法官审理。马云龙法官在接手此案后,迅速对案情进行了了解。当得知这些民工因无钱住宿,夜间只有住在公园石板上时,马法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他们今天再拿不到工资,晚上就很有可能与包工头王某发生恶性事件。他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必须先执行民工的部分工资,以安定民心。于是,马法官迅速向分管王建中副院长作了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作了明确指示:要求急办先办,立即采取措施。随即对车辆、人员都作了安排。
在取得领导支持后,马法官立即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合议,合议庭决定裁定先予执行。马法官等人迅速来到了被告王某的所在地,并找到了当地的村干部郑某。法官们一边向村干部调查有关被告王某承包该村垒砌护坡的施工和工程款的支付情况,一边传唤被告王某到场。当法官们了解到被告王某已领取了大部分工程款的情况时,王某已被传唤到场。法官们立即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并向被告王某送达了应诉的全部法律文书及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告知其权利和义务。但被告王某以各种理由推托自己拿不出工资款。
这时,周围已聚集了很多村民,村民们都在窃窃私语,围观看看究竟。于是法官们大声向被告王某释明:第一,你所说的这些理由和问题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在庭审中处理;第二,法院的先予执行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拒不执行,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第三,我们现在正处在迎接奥运的关键时期,为了安定民心,构建和谐社会,你有义务配合法院自觉履行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4000元,以供民工生活和路费之用。同时,法官们还向围观群众讲解有关诉讼的法律知识。
通过法官们作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告王某从自己身上掏出3000元,又当即向他人借款1000元,交给了主办案件的法官。当法官把拖欠的工资交到农民工手中时,农民工激动地说:“你们法官这种雷厉风行、为民解忧的办案作风,使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真的非常感谢你们。”
当法官们办完案,已是晚上九点钟,那些领到血汗钱的民工们紧紧握住法官们的手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