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编计算机木马程序并在网上兜售,网名为“大师级菜鸟”立即引起公安部网络监察部门重视和跟踪。落网后,这个自称“大师级”的人物,竟然只有17岁,是陕西省大荔县一名高一学生。(7月21日华商报) 一个只有17岁的孩子,竟然能制造出木马程序,并利用它来赚钱,可见其“功夫”了得,头脑好使,智商超人。可惜的是,聪明没有用对地方,“大师”也终归沉沦。
相信,“大师级菜鸟”此后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从他个人来看,这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但是,这绝不仅是他个人之耻,一个文明的法治社会难道不该为“大师”的毁灭承担些责任吗?
如果家长能够发现孩子对网络的偏爱,教师能够发现学生有这方面特长,网吧能够帮助孩子用好这一天赋,在他成长的过程中,学校不妨与家长配合,为他“量身定制”教育计划,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家庭、学校、社会真正做到齐抓共管,那么,这个孩子必将成为社会的有用之人。可现实情况是,对孩子“剑走偏锋”,家长没有发现,老师没有制止,网吧没有拒绝,以致于他由着自己的爱好“信马游缰”,最后沉沦毁灭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俗话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这个孩子对网络和程序的偏爱,也不是一天形成的,在他沉湎于网络的时候,不会一点苗头都没有,在他研制出病毒程序的时候,不会一点反应都没有,在他经销自己的产品的时候,不会一点风声都没有,遗憾的是,对此事负有责任的那么多人员和部门竟然都没能把好关,没能发出有效“预警”,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当然,对未成年孩子的保护最终还有法律救济通道。但是,从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心智方面考虑,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应该着眼于早预警,早发现,早矫正,实践告诉我们,事前拯救远比事后惩罚重要。如果到了最后才让孩子享受法律的人文关怀,这种关怀一定是苦涩的。
作为一起个案,“大师级菜鸟” 也许会像“熊猫烧香”病毒的制造者一样,很快被人们淡忘,但是,它给涉事孩子心灵上所带来的创伤却是难以弥补的,对孩子的影响将是长远甚至终生的。
上个世纪,鲁迅曾借“狂人”之口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今天这一呼吁仍然需要,因为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而救孩子又是你我和社会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