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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克隆存折案:一审银行担责3成 储户不服上诉
作者: 王晓云 杨春娇 胡胜斌    发布时间: 2008-08-05 16: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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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折一直躺在家中保险柜,却被人用一模一样的存折从账户上取走8.6万元。这个让所有储户心惊、关注的广州“克隆存折”案,昨天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天河区法院曾一审判银行承责三成,存折主人王倩不服,誓“将官司进行到底”。

  案件:“克隆存折”取走八万六

  今年1月3日下午,王倩在某银行科韵路工业园支行要求打印存折,查询明细时,她突然发现自己的存款仅剩下395元,另外86000元不翼而飞。经查,一名陌生男子于1月2日和3日拿着一本与王倩相同的“克隆存折”,分别在花都区的3个网点取走这笔钱。

  王倩说,她的存折一直放在家里的保险柜,密码只有自己知道,而且从来没有为这本存折办理过储蓄卡或信用卡。最后一次取款是去年12月27日,离出事前后不过一个星期时间。

  经查实,王倩手中的存折是“货真价实”的,那么,取走86000元的存折呢?

  一审:银行储户责任三七开

  于是,王倩向天河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中国工商银行华景新城支行,要求其履行兑付存款责任。

  原本抱有很大的胜诉信心,结果5月13日,一审作出判决,根据王倩的存折没有3次取款交易的记载或打印痕迹可推断,提取8.6万元所使用的存折是不真实的,银行交易系统对存折真伪鉴别存在缺陷,且监控录像显示,第一次提取时,银行已质疑取款人与储户的关系,但未采取相应措施检验交易真实性,造成又有两次支付存款,违反正当付款的义务,银行存在过错。

  一审法院从公安局调取了对王倩的《询问笔录》,显示王倩为方便工作,把密码告诉了公司的财务文员,办理相关业务时,泄露了存折账号信息,发现疑点时未能积极采取保护措施,是诱发并造成其存款被冒领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最后判王倩自负70%的损失,并负担七成诉讼费1407元。

  二审:庭审1小时等待判决

  王倩不服,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昨天开庭。相比一审开庭,二审没有唇枪舌剑的激烈。

  不足1小时的庭审,王倩似乎意犹未尽,她担心二审这么简单结束,不知将来会怎么判,“我坚定要把官司打下去。道理很简单,我将自行车寄存在你那儿,你每天收取5块钱保管费,后来你那遭遇小偷,我去取车你让我去追小偷,怎么可能?”

  王倩认为,存折在自己手里,钱却没了,“存折和密码是一体的,就算是有密码,有密码没有存折也取不到钱啊!这件事让人非常没有安全感。”她还说,“存折那么好克隆吗?银行为什么没有验证出假存折呢?!交易时没有认真辨别存折真伪,存在重大过错。”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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