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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发布时间: 2008-08-15 19: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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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在近日发出的《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通知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发展。

  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现有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政府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校长和教师配备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

  中央财政将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



来源: 中国政府网
编辑: 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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