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上六年级的小学生相约服毒自杀,而孩子自杀前留下的“遗书”却被撕毁。“是老师体罚间接害死两个孩子”,学生家长将学校和班主任一起告上法庭。经法院两审后,学校和两学生家长最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学校补偿两个家庭各5.6万元。(8月20日中新网) 两个孩子的生命与两个“5.6万元”无论如何是不能成为正比的,如果两个生命的离去仅仅换来了两个“5.6万元”,那这生命未免过于廉价。另一个世界不一定是天堂,他们本不该去,去了以后又在这世留下了太多的遗憾,那他们更不该去。
因为有了这两个“5.6万元”,学校不再去思考自己的过错;因为有了这两个“5.6万元”,家长很快会让哀伤淡漠;因为有了这两个“5.6万元”,其他的教师依然会我行我素;因为有了这两个“5.6万元”,社会仅仅把这两条生命当作一则普通的社会新闻。
没有谁去思考小学六年级还要上晚自习的畸形,没有谁去检讨自己的家庭为何缺少关爱,没有人去反思自杀就能解脱的荒谬,没有人去质问师范教育的纸上谈兵和教育系统的用人不当。
如果小学还要上晚自习就是教育改革的成果,那这教改应该如何评价?如果家长甩手潇洒就是家庭教育的方法,那要这家庭教育还有何用?如果师范类院校成了劣等学生的收容所,那师范教育还有何意义?如果教育系统仅仅靠成绩和人脉来作为用人的标准,那这教育还有什么内涵可言?
很可惜,这些问题将随着两个“5.6万元”的出现而少有人问津:因为学校赔偿了两个“5.6万元”,他们认为自己尽到了责任;因为家长得到了属于自己的“5.6万元”,他们认为自己得到了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我并非怂恿家长索要巨额的赔偿,我也并非想把某位教师置于死地,我只是想说这两个没有任何反思的“5.6万元”太过于廉价。
很遗憾,两个幼小的生命只能等于两个“5.6万元”了!这岂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