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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购房团能走多远?专家:给社会稳定埋隐患
作者: 马跃峰    发布时间: 2008-09-01 09: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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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深圳之后,济南“最低5.1折”团购住房引人关注

  8月31日下午,一队骑自行车的年轻人,从东至西,经过济南市泉城路。每一辆自行车后,张贴着“万人购房团最低5.1折”几个大字,颇为醒目。

  “从27日开始,每天上午9点到下午6点半,我们都在泉城路和泉城广场一带宣传,已有200多人报名。”一个名叫吴军的小伙子说,几天来,他们公司接到不少电话,询问购房手续、运作流程。

  对此,一些市民议论纷纷:“5.1折,是天上掉馅饼吧?”“这个购房团和深圳那个是什么关系?”“全国各地是不是都要‘万人购房’了?”

  5.1折起

  是甜头还是噱头

  31日上午,记者在山东舜祥律师事务所内见到“万人购房团”的发起者、济南满意100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苏师峰。这天,他专门找到律师,商谈下一步活动计划。

  “有人觉得5.1折是‘天上掉馅饼’。其实,这只是起价,就像卖手机有一元起,卖衣服有一折起一样。楼盘所在区域、环境不同,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这个折扣。”苏师峰说,“这可以理解成一个策略,主要为吸引大家参与。假如买50—100套,里面可能会谈下来一两套,到时候将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房子的归属。”

  据苏师峰分析,济南的楼市不同于北京、上海、深圳,降价空间有限,但把房价10%左右的营销费、广告费挤出来还是可能的。因此,9折是团购的底线。

  他认为,在整个过程中,市民的团结很重要。为此,公司专门设计了一套运作流程:市民电话或网上报名后15天,召开由律师、银行、消费者参加的“区域团购房说明会”。此后是实地参观,召开购房研讨会,选出谈判代表,参与到由律师团、谈判专家组成的“谈判团”,另约时间与开发商谈判。“为达到9折的目标,我们不针对一个楼盘下功夫,而是划定区域,让一个片区的房产商互相竞争。你不打折,我们就集体买这个区域别的楼盘,逼着他们降价。”苏师峰说。

  发起人

  此“万人”不同彼“万人”

  就在苏师峰扯起“万人购房团”大旗的第三天,深圳“邹涛万人住房团购网”发表了“关于山东济南市民反映情况的严正声明”,称邹涛未在山东济南授权任何人和公司开展万人住房团购活动。如发现冒用行为,请当地市民立即作报警处理。

  30日,记者与邹涛接通电话时,他非常气愤:“我没有在济南发起任何形式的‘万人购房团’,即使要发起,也一定不收任何费用。这是我们的铁规。那些想搭顺风车挣钱的人,出发点就是错误的,必将遭到人们的唾弃。”邹涛说,如果有人随便用他的名义误导市民,将起诉到法院。

  与此同时,苏师峰在自己公司网站也发表声明,称自己与邹涛没有任何关系。“天上不会掉馅饼。我们的服务是有偿的,购房合同签订成功之后,我们每套房收取200元咨询费,主要用于宣传、聘请律师团等。”他坦言,这笔费用根本不够实际支出,随着业务的拓展,公司将向开发商另外收取一定数额的咨询费。

  一个打着公益事业的牌子,一个宣称有偿经营,这“万人”是不是那“万人”?后者是否侵犯前者的权利?“邹涛万人住房团购平台网”公益法律顾问丁跃峰律师认为,邹涛的万人购房团只是一个创意,没有注册商标。苏师峰在济南发起万人购房团,并没有侵犯邹涛的权利。他认为问题的关键是,济南满意100公司的活动,是不是超出了其经营范围。

  山东舜祥律师事务所李振律师表示,济南满意100公司的业务主要是提供信息,不同于一般的房产代理公司,也不办理当事人的购房委托业务。“这就像一个自然人撮合买卖双方,同时收取一些电话费或交通费一样,并未超出经营范围。”

  对此,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所所长郭松海认为,群众自发型“万人购房团”的组织者难免从事居间、行纪、代理等行为,这些属于房地产经纪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房地产经纪人必须具有资格证书,经纪人必须隶属于某个房地产经纪机构才能开展业务。而济南的“万人购房团”组织显然不具备房地产经纪业务资质。

  万人购房

  是开头还是过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济南许多房地产企业对“万人购房团”持谨慎态度。世方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理武扬认为,房地产企业的每一个商品房项目都有阶段性营销方案,目前热炒的“万人购房团”在各方面都难以符合开发商团购营销方案的既定条件。此外,从长期看团购会使整个楼盘的销售总额下降,开发商寻找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的平衡点,会十分谨慎。

  “目前,国内还没有群众自发型‘万人购房团’成功的例子。”武扬说。

  但他认为,“万人购房团”出现,标志着我国商品房卖方市场的松动,促使开发商提升产品品质和客户服务质量,有利于购房者尽早实现住房愿望,而且最终会使消费者团结起来争取有利市场地位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但是,团购与全国的散户购房者相比微不足道。

  郭松海表示,“万人购房团”表达了群众的一种愿望,但其成交希望很小,因此难以形成示范作用。“房地产市场具有独特的地域性,深圳‘万人购房团’模式很难在全国范围内复制。”

  “‘万人购房团’还可能为不法之徒提供可乘之机。比如,购房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如何保证?若团购不成,组织者收取的费用如何退还?一个如此庞大的群众性自发组织长期存在,也给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郭松海说。



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 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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