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刑事审判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受蛊惑好学生沦为抢劫犯 知悔改浪子回头考上大学
作者: 胡晓瑜 张华 马光中    发布时间: 2008-09-01 15:57:33

AD IN PAGE
     中国法院网讯   “出事之后,别说上大学了,就连继续生活的信心就没有了,是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帮俺重返校园、树立继续上学的信心和决心,才有了今天这样的结果,没有法官的热心跟踪帮教就没有我的今天。”当昔日的失足少年陈某近日拿到西北工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感动地说。

    陈某原是太康县第五高级中学的在校学生,2004年4月20日,受其同学赵某等人的蛊惑,参与了一次对他校学生的抢劫。在审理该案时,太康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了解到,陈某学习成绩在全校同年级始终位居前三名,并有多篇作品被河北浪花文学社选编,曾在全国第二届“小作家杯”作文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学校对其犯罪十分惋惜,被告人自己也感到非常后悔。

    法庭经审理认为陈某属偶犯、初犯,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愿意继续上学,但担心受到学校和同学的歧视。该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与其所在学校联系,并专门召开学生座谈会,消除同学和老师对该生的歧视,使得该生重返校园,顺利复学。此后,该院少年庭法官又多次采取适当方式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教,鼓励其放下包袱,刻苦学习,将来回报社会,为国家多做贡献。在法官和老师的不断鼓励、教育、帮助下,陈某决心痛改前非,发奋读书,学习成绩在班内一直处在前三名,在今年的全国普通高招中顺利考取了西北工业大学。

    陈某在对帮助教育他的法官表示感谢的同时,深情地说:“出事之后,别说上大学了,就连继续生活的信心就没有了,是太康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帮俺重返校园、树立继续上学的信心和决心,才有了今天这样的结果,没有法官的热心跟踪帮教就没有我的今天。”



编辑: 陈思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门头沟法官看望帮教未成年犯 ·广东潮安:法院学校伸援手 缓刑少年获新生
·东城法院“两个结合”抓好开未成年缓刑犯帮教工作 ·密云少年首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
·科尔沁区法院设立少年犯羁押室 ·石泉法院建立维权工作站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浅议失足青少年“复学难”问题 ·深深忏悔人生弯路,警醒同龄勿步后尘
·沛县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四字箴言” ·江西崇仁:两位大学新生看望法官
丁玮:铁面柔情铸天平
江苏姜堰法院到九江考察档案数字化建设
孙吴县法院积极参与"法律大集" 便民诉讼获实效
“有你们的守护百姓一百个放心”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